第A02版:法治重点

共享汽车,不该你想开就能开

上海市检察机关与企业共商行业治理,发布风险防范白皮书

本文字数:3030

◆一辆因故被拖走的共享汽车资料照片

  □法治报记者  夏天

“新手”“本本族”拿共享汽车练手;“00后”开共享汽车一周被扣125分;酒后扫码上车肇事的案发数持续上升……

任何人持一张驾照,花一分钟时间,就能注册为分时租赁共享汽车会员;之后每次用车,无论他喝过酒、“磕过药”或是想从事什么不法行径,都只需花几秒钟,就能扫码开车。如今,这一共享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已得到上海市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针对该行业的治理已经开启。

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与该区工商联共同举办“检企之桥”法律沙龙,面向以共享汽车租赁为主的新兴行业企业家,共商涉驾驶人员违法犯罪方面人防、物防、技防及制度完善的意见、建议。检方以风控白皮书形式,提出如“加强用户审核”“提升注册门槛”“行车动态监控与警示”以及修订完善《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等五项措施。而来自检察机关和交通委的消息则表明,上海将支持政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便共享汽车企业对有不良记录的用户实施预警防范。

“00后”开共享车一周被扣125分

“我们发现,一些刚拿到驾照的新手,会利用共享汽车来‘练手’。即便是持证多年的‘老司机’,也可能是当了多年‘本本族’,最近才准备正式上路。”黄浦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黄一力通过调查,指出了一些公共安全隐患。

黄一力披露,此前本市其他基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共享汽车案,当事承租人是一名“00后”,其在8天内驾驶共享汽车被罚11次,累计被扣125分。

黄浦区检察院二部负责人季丽蓉也披露,她近期已办理了4起租赁人酒后驾驶分时租赁汽车交通肇事案。例如今年6月4日凌晨1时,28岁的来沪小伙何某喝过酒,刷开一辆共享汽车,驾车经过黄浦区河南中路出广中路南侧约80米处,追尾撞上了正在路口等红灯的2台车辆,造成了3车物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机构检验,何某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0.88mg/m 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何某对该起三车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而何某到案后也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最终,经黄浦检方起诉,何某被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罚金3000元。

无独有偶,一些利用分时租赁汽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发生。

在江苏、浙江两省,一些涉盗窃犯罪人员,利用分时租赁汽车作案并进行快速转移。2018年3月,李某、徐某在宁波市开着共享汽车四处作案,见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众多且无人看管,便先透过车窗观察车内是否有物品,再拿出之前在公交车上偷取的“安全锤”,先后将路边多辆轿车车窗砸碎,窃取车内手机、笔记本电脑、手提包等值钱物品,得手后驾驶共享汽车逃离现场;2019年1月,在常州市,欠了赌债的高某、炒期货亏损的孙某和投资失败血本无归的陈某经预谋,3人事先准备了匕首、口罩、透明胶带、扎带等作案工具,又通过手机软件租赁了共享汽车,多次流窜至城乡接合部,物色、跟踪作案对象实施抢劫……

“租赁人在租车前无审核环节;租赁人的驾车状态无有效监控措施。”季丽蓉检察官指出了共享汽车目前存在的一些监管空白。对此,检察机关在办案同时注重社会效应,积极服务营商环境,他们先后发出多份检察建议书,深入走访调研该行业在管理上亟待完善的方面,同时发现新兴行业在转型升级的发展关键期,常常遇到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现状:有人脸识别,但缺数据支持

近日,黄浦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共同举办“检企之桥”法律沙龙,听取企业对汽车租赁行业在涉及驾驶人违法犯罪方面人防、物防、技防及制度完善的意见、建议。北斗交大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燕珺作为行业代表之一,在参会时作出明确表态:“任何一家共享汽车公司,都不希望自己的产品被用于违法行为。此前某‘顺风车’产品因涉罪案,被下架长达2年的教训,时刻警醒着我们经营者。我们期待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达成进一步合作,以规范租赁人的驾驶行为。”

那么,共享汽车行业内部,又是如何看待自身监管空白和瓶颈的?

EVcard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该公司已部署人脸识别匹配功能,在租赁人上车前增设刷脸识别程序,目前已有70%的证照不符现象被拒。而一旦证实租赁人有违法用车行为,则对其施以暂停租车资质或“拉黑”等措施。

但该负责人也坦言一些难点,如行车轨迹难以实时上传到公司服务器后台,造成监管滞后;作为企业无执法权,难以对涉嫌违法的租赁人实施进一步规制等。

左中右租车公司代表表示:“我们不知道租赁人的相关前科、吸毒史,甚至一些可能临时发作的疾病记录。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在信息共享方面,为我们提供支持。”

活动中,检企双方都认为,新业态,分时租赁模式方便了公众出行,提升了用车效率,但分时租赁自由、自主、自助的用车方式也给用车安全带来了诸多问题。安全管理、安全运营、安全出行是政府、行业和公众的共同关注。专项调研反映出,分时租赁行业在应对安全问题上的不足,以及期待进一步获得的政府支持。

车内视频监控利与弊?检方制定风控白皮书

记者获悉,检察机关将本次沙龙的议题成果形成了白皮书,为新兴行业的企业提供经营风险防范提示,并联系相应管理部门,做好五项措施:

一是督促分时租赁企业加强用户实质性审核,根据不同用户情况,细化、提升注册用车门槛。

二是督促分时租赁企业尽快在APP或车内设备中植入对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冒名驾驶等各类禁止行为进行音频或视频警示的内容与环节。

三是鼓励分时租赁企业安装驾驶员视频监控系统,对驾驶人、驾驶行为和车内状态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车辆实际驾驶人与承租人的一致性和安全文明驾驶。但对此也有企业代表提出讨论:“正常用车人和乘客的隐私,又该如何保护?”

四是引导分时租赁行业建立企业联盟,互助共享。协调支持分时租赁行业与公安机关建立承租人信用信息联网审核系统,将承租人身份信息、驾驶信息等资料,实时与公安机关对接审核;主导承租人信用评价系统建设,要求分时租赁企业建立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并将相关信用记录归集到承租人信用评价系统,实现行业共享。对此,黄浦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邵怡披露,目前交通委作为主管部门,已表态支持政企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针对新业态遇到的波折、困扰,政府有责任对相关政策空白进行立法完善。

但也有企业代表在肯定之余提出补充:“企业在接触到大量用户信息后,同时也应加强用户信息保护规范的建立。”

五是根据分时租赁行业发展情况以及监管需要,及时修订完善《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

新业态治理,需行业标准和政企互通

“检察院这次召开的沙龙,为我们新兴企业发展送上一道精美的法治美食,特别是给共享汽车管理运行输入了营养,排出了毒素,也真心实意地协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一位共享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表示。

黄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军标表示:“通过沙龙的举办,检方与企业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我们期待行业标准的诞生,和共享平台的建立,并在更高层面上,推动共享汽车行业的治理。”

黄浦区检察院检察长贺卫表示:“因为新兴行业会遇到很多法律上的新问题,譬如公安机关对不属于驾车人的车辆如何扣押?譬如共享汽车公司对‘酒驾黑名单’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信息互通问题,都引发了检察机关的关注。我们在国庆七十周年节日之际举办这次活动,就是希望通过这次的沙龙和一系列的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践行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的新要求,切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的宗旨,向国庆七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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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2 共享汽车,不该你想开就能开 2019-10-11 2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