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昨日,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涉案老年人的司法保护,上海首家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在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揭牌。今后虹口检察院将立足已有的老年人案件办理经验,建立“四个专业化”即专业化管理、专业化办理、专业化研究、专业化预防的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方案,不断提升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专业化水平。
在虹口检察院召开的老年人案件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虹口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2016年至今虹口区老年人案件办理情况、典型案例、工作做法等。据通报,2016年至今,虹口检察院共办理老年人案件482件562人(捕+诉),老年人案件数量每年递增。犯罪嫌疑人年龄集中于60-70岁,达到95.4%,相对高龄犯罪人员少,男性犯罪嫌疑人比例高达81.1%。此外,该类案件中本市户籍人员居多,比例达85.1%,初犯比例高,占比达73%。
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将立足已有的老年人案件办理经验,建立“四个专业化”即专业化管理、专业化办理、专业化研究、专业化预防的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检察环节老年人司法保护的执法指导思想、重要法律政策、典型案件、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定期召开研讨会,吸收国内外老年人保护的先进经验,共同研究老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预防和权益保护。
此外,虹口检察院还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老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规定》,明确除职务犯罪外的老年人案件外,全部由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办理;办理老年人案件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对符合条件的老年犯罪嫌疑人,在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简、量刑上减让,切实做到“从快”“从宽”“从简”;对老年人案件,全面了解其生活背景、经济状况、身体情况及作案过程,要求对老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亲历审讯,不采取远程讯问的方式;讯问老年犯罪嫌疑人时,可以通知其成年子女、赡养人、其他成年直系亲属或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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