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厨房不够高开发商是否违约
2017年底,我在某楼盘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9年9月30日之前交房。9月28日验房发现重大问题:厨房使用下沉设计并回填,厨房的楼板厚度为40多厘米,合同约定层高为2.9米,但如今厨房高度不足2.5米。经过了解,发现小区有682户厨房都有下沉回填的问题,净高均不足2.5米,另外1000户厨房正常。厨房高度不足,贴地砖和吊顶后很难保证高度2.2米,和开发商沟通要求整改,开发商拒不整改,并坚持“设计如此,按图施工,一切正常”,请问开发商是否违约? 蒋先生
【解答】
蒋先生,您好!住宅厨房高度有国家设计标准,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您购买商品房的厨房,在贴地砖和吊顶后虽难保证高度为2.2米,但其净高已符合国标要求,因此从设计技术标准本身看,其设计并未不符合国家标准。但开发商在与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明确约定厨房层高为2.9米,现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您有权要求整改,若客观上无法进行整改,则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或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电动车载朋友出车祸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朋友让我去他家帮忙维修电器,晚上回家的时候我骑电动车带朋友在路口被车撞了。责任事故鉴定书认定,我是电动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我和朋友都受了很严重的伤,保险公司说我必须负担我和我朋友30%的赔偿费用。请问是否只有我自己承担这部分的次要责任? 罗先生
【解答】
罗先生,您好!您与您朋友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您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次要责任,即对您与您朋友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到该部分赔偿责任,是由您全部承担还是与朋友共同承担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从上述规定结合您的叙述看,您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已确认具有过错,因您的过错导致自身和朋友受伤,您作为过错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您朋友作为受害的一方,如也有过错,可以减轻您的责任。您朋友是否也有过错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驾驶电动机动车只能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现您的朋友作为成年人搭乘您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管理办法规定,其自身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受伤的后果也有过错,因此应承担与其自身过错相对应的责任,从而减轻您的责任。故次要的赔偿责任应由您与您朋友根据各自的过错共同承担。
车祸后三级智力残疾签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我朋友前段时间出了车祸,当时伤得很重,鉴定为七级伤残。车祸后因右侧头骨破碎还做了开颅手术,如今被确认为三级智力残疾。在受伤后,朋友的丈夫劝说其离婚,她迷迷糊糊就签了离婚协议书,同意离婚,孩子也归女方抚养,财产正常分割。如今朋友神智相对清醒正常一些了,不愿意也不同意离婚,那她当时签的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 马女士
【解答】
马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由此可见,除诉讼离婚外,男女双方离婚应以依法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为要件。现您仅描述了朋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未描述您朋友是否依法履行了离婚登记手续,故我们从您的描述中并不能判断您朋友是否真的离婚。如果您朋友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您朋友对签订的协议书尚有反悔的余地。但若您朋友已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原则上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如您朋友认为办手续时,非自愿或不能辨认自己的民事行为,则您朋友需要举证证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有其他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
外包视频拖延付款代扣个税不合法理
我之前给一个公司做外包视频,合同是以我个人名义与对方公司签的,总价不含税是4800元。首款付30%给了1440元,剩下70%尾款3360元,加上个人开的3%发票费用144元,共3504元。双方合同签订是在本月15日付款,但是对方不仅拖延了两天迟迟未支付,甚至还说应当在原来总价上扣掉700多元个税才合理。请问对方企业的说法合理吗? 李先生
【解答】
李先生,您好!对方企业的说法不合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现您为公司提供外包服务,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公司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且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您的个税由该公司代收代缴,故公司也不是代收代缴税务义务的单位。个税应由您自行缴纳。现您与对方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价格不含税为4800元,以及开票的含税价格,对方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向您支付约定的合同金额。
网页游戏倒闭该找何人维权
我玩的一款网页游戏此前是腾讯公司代理的,后来转包给其他公司代理。现在该公司宣布倒闭,游戏已经没办法正常玩了,我前前后后在这个游戏中充值了5万多元,如今这一倒闭,我的钱就白花了。请问遇到这种问题可以进行追偿吗? 肖先生
【解答】
肖先生,您好!您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进行了充值,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充值后直接用于购买了游戏道具及装备;另一种是充值后在您的游戏账户内形成的虚拟游戏币。对于第一种情况,您购买了游戏道具及装备的费用,已在游戏过程中得到了使用,在游戏终止运营后,您主张追偿的依据不足。但若是第二种情况,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故您有权向该网页游戏的运营商主张剩余虚拟游戏币按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
本版问题由特约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金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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