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港汇写字楼外卖不翼而飞?

有毛贼盯上了“免费午餐”

本文字数:1050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超

手机铃响——“你的外卖已送到”,满心欢喜下楼取餐,万万没想到外卖竟然不翼而飞了!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盗窃案。与以往常见盗窃案不同,此案被告人不偷金银财宝,不偷手机钱包,反而专偷写字楼里的外卖,用这种方式蹭吃“免费午餐”。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写字楼的外卖“飞”了!

今年7月,位于徐家汇的港汇广场一座写字楼内,不少上班族向物业公司反映自己点的外卖不翼而飞,但配送员均坚称已送到并与买家进行过电话确认。物业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通过查询监控,物业人员终于弄清楚事情原委。

原来,在近20天的饭点时间,一位陌生男子总会出现在港汇一层的快递柜旁,并在周围无人的情形下拿取外卖后径直离开,形迹可疑。锁定了男子行踪后,7月8日中午,当男子再次将手伸向快递柜时,“埋伏”在附近的物业人员合力将男子抓获并报警。到案后,男子交代其连续偷盗外卖20余次。

原是有人在吃“免费午餐”

经查,作案的是男子向某,他初中没毕业就退学了,2015年从老家来沪打工。向某只能干一些简单的体力活,先后做过早餐店服务员、快递分拣员并四处打零工。换了几份工作后,工作的艰辛与收入的微薄,让向某心生厌倦,想赚快钱的他没工作几个月便误入歧途。2015年年底至2019年年初,向某先后两次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今年6月,向某刑满出狱。据向某交代,6月中旬的一天,他到徐家汇找工作,在去港汇中心一座写字楼找厕所的时候,正巧碰到外卖员进来送餐。向某无意间发现,外卖人员无法上楼,所有外卖统一放在一楼的快递柜格子间内,由个人去取。看到这,囊中羞涩又饥肠辘辘的向某心中萌生了一个不劳而获的念头——“谁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看这里就有。”一不做二不休,向某随手拿了一份外卖就溜之大吉。

案发前的日子里,向某每天饭点准时出现在港汇广场,风雨无阻。拉面、炒饭、骨头汤,烤串、鸡排、火腿肠,再搭配一罐可乐……一时间,向某不劳而获吃外卖的生活可谓是“优哉游哉”。

庭审中,向某供述了其犯罪情节和经过,并表示认罪认罚。经审理,徐汇法院查明向某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认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法官说法:向某所偷外卖价值并不大,为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条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并非只有达到一定数额,还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这些行为不看盗窃金额大小,只要实施就会构成盗窃罪。本案中向某就是因为实施了多次盗窃的行为,才被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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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港汇写字楼外卖不翼而飞? 2019-11-12 2 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