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1月5日,长沙某小区一名9岁男童遭一男子袭击后身亡,而该行凶男子很可能存在精神问题。
精神病人犯罪,是不是就可以免责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主要分三种情况:
首先,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其次,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精神病人因其犯罪行为导致的民事赔偿,首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可见,笼统地说精神病人犯罪不用担责,无疑是不正确的。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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