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实施急救分级分类救护的办法》,对于呼入的急救任务将进行分类;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在施救现场将根据患者的伤病情现场分级,急重症患者将直送医院急诊“红区”就诊。该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11月23日《北京青年报》)
急救车承担着院前急救服务功能,属于“救命车”,是稀缺的社会公共资源。虽然急救车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比出租车也要高,按照常理,人们没事不会叫急救车,打车去医院即可。但现实生活并非如此。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主任陈志曾介绍,北京急救中心出车抢救的病人当中,只有15%到20%的病人是真正需要急救车抢救的危重病人,另外80%实际都是非急救需求,大量占用急救车资源。与此同时,还有20%的病人叫不到车,因为急救车“应付不过来”。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大致有10%的危重病人要不到急救车。而且,其他很多一线、二线城市同样存在这种严重、普遍的“急救不急”现象。
不需要叫急救车的非急救患者选择花钱叫急救车,这让本就稀缺的急救资源遭到无效挤占,导致大量真正需要急救车接送的患者常常遭遇苦等不到急救车的困境。这让稀缺的急救资源没有得到最大的释放,造成了急救资源的滥用甚至是浪费,没能发挥出最大的社会价值和急救功能,与配置急救资源的初衷不符。
北京院前急救叫车实行分级分类办法,根据不同类型的急救任务,派出不同级别的院前急救人员,而且只有急重症患者将由急救车直送医院急诊“红区”就诊。这实质上清晰、明确了急救车的职能定位和业务,将非急救业务从现有的急救资源中剥离出来,减少非急救业务对急救车的使用。这无疑是破解“急救不急”的一剂良药,可以让稀缺宝贵的急救资源尽可能用在危急重病患者身上,发挥出急救资源的最大功效,减少急救资源的滥用和浪费。从这个角度说,急救叫车分级分类破解“急救不急”现象具有可复制性,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当然,破解“急救不急”现象和解决救护车不够用现象,除了实行急救叫车分级分类办法外,卫健部门还需要强化急救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大众对院前急救的认识水平,避免叫急救车成为突发状况时唯一选择,也尽可能避免民众滥打急救电话。其次,不断提高急救车资源配置标准,增加急救车数量,尽可能满足患者、市民对急救车的需求。再者,对报假急救、恶意呼救造成急救车跑空车的情形,要依法予以处罚,提高这种缺德行为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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