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昆仑
烟台网警26日晚发布关于“网民反映幼童遭后妈虐待”处置情况的通报,通报称自2019年6月份以来,王某某多次采用拳打、嘴咬等方式对幼童韩某某进行虐待,致韩某某身体多处受伤。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虐待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11月27日中新网)
后妈拳打嘴咬幼童,超出了人们心理承受的底线,引起了人们的愤怒。毕竟,拳打嘴咬幼童,就是虐待家暴幼童,涉嫌违法。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试想,虐待家暴幼童,就是从肉体、精神上折磨、摧残幼童,若情节严重,就会涉嫌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可以按照《刑法》的规定,以虐待罪判处该后妈有期徒刑,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后妈有期徒刑。即使构不上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时下,这种虐待孩子的行为并非个案,早就成为一种家庭和社会公害。比如,河南鹤壁市一个13岁女孩疑因学习成绩差被亲妈打死;杭州一男子因3岁儿子不肯认字失手打死孩子;西安一男子因孩子在家偷钱打死9岁儿子。这些“虐童悲剧”刺痛了民众敏感的神经,家庭暴力已经发展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
究其根源,关键是许多父母们认为打孩子是家事,不犯法律,别人管不着,还振振有词“黄金棍下出好人”。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出于同情,不追究虐童者的法律责任,顶多给予道德谴责,以致虐童者不用付出任何违法成本,难以长记性,自然容易重蹈覆辙。殊不知,孩子虽是父母所生,但并非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花朵和未来。保护好他们的人身安全,让他们健康成长,既是其父母的责任,也是地方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
陕西渭南后妈虐童案中的虐童者已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后妈虐童被追究刑责,应当成为治理虐童执法常态。只有这样,让虐童行为成为法律的“高压线”,谁也不许碰;否则,就得为此付出血的法律代价。这样一来,既可惩治当事人,也能教育和震慑其他父母,有利于敦促父母们树立刑法意识,遵纪守法,别做伤害儿童的虐童者,从而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对于虐童的父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合法保障和维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正常秩序,不能让儿童失去生活和成长的监护。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受伤”儿童不再受到“第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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