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不管“海贼王”还是“航海王”

非法盗播就要捕

本文字数:584

  □记者  夏天  实习生  田梦圆

通讯员  张宇华

本报讯  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创作的漫画作品《ONE PIECE》早先被民间翻译为《海贼王》并为国内读者所熟知,后其权利人集英社在国内注册了《航海王》官方商标。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一名在网上盗播《航海王》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0月28日,奉贤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对株式会社集英社旗下的《航海王》漫画作品进行中文翻译、贴字,再进行网络传播。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10月30日,办案民警在河北警方的协助下,在河北廊坊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13年建立了某漫画网网站,2015年申请了微信公众号,专门用于转载漫画及文章资讯。自2017年起,王某每周就把该动漫更新链接放在自已运营的网站上,同时把自己网站链接又放在公众号上供用户点击观看,其还通过加入某广告联盟、开通广告服务功能等方式收取广告费进行牟利。为防止被人察觉,王某经常在国内更新正版漫画后,把自己网站和公众号上的盗版链接删除,替换成正版的链接。

经警方进一步认定,王某通过网站、公众号同时转载的侵权《航海王》漫画,每一话都有超过10万的点击量。据《航海王》权利人公司估算,王某的侵权行为给该公司造成损失达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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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不管“海贼王”还是“航海王” 2019-12-16 2 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