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一针见“脓”

推广ETC不能偏离法治轨道

本文字数:1186

  □何勇

11月底,厦门北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挂出一条宣传横幅“未安装ETC车辆,不响应国家号召的车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引起争议。此外,还出现了部分地方政府和银行向下“摊派任务”的情况。汕头某学校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生家长填写私家车车牌、是否已经安装ETC及联系电话。(12月15日《新京报》)

ETC是一种用于公路、大桥和隧道的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安装了ETC的机动车通过ETC专用车道缴费,可以直接进出收费站,不再需要停车缴费,能够大大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据了解,ETC进出收费站比非ETC车辆至少节约80%的时间。而且,按照《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ETC用户可以享受到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换言之,普及ETC的好处不言而喻,也是不可逆转的大势所趋。近一年来,全国各地正按照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加速ETC车道建设和改造,积极推广和普及ETC,取得了不俗成绩。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10日,全国ETC用户累计达到18545.99万,完成发行总任务的97.17%。

然而,ETC虽好,但推广ETC不能不择手段,更不能偏离了法治轨道,这是推广和普及ETC不可逾越的底线原则。车主要不要办理ETC,说到底这是车主的个人权利,只能由车主本人作选择和决定。地方政府和银行都必须尊重车主的个人意愿,既不能强迫车主办理ETC,也不能替代车主决定办理ETC。然而,从目前一些地方推广ETC的情况来看,却是用违法套路诱导乃至逼迫车主办理ETC,无视车主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

一些地方政府和银行,为了抢占ETC市场份额,或者为了完成ETC任务指标,在压力之下,通过抢先替车主注册ETC、向家长摊派ETC、发布谣言逼车主办理ETC等方法推广ETC。这显然偏离了法治轨道,实质上是在采用违法套路方式推广ETC,严重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这或许短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ETC用户数量,有助于完成指标任务,但很显然在客观上会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且会引起车主不满,并让人对ETC产生怀疑,反过来不利于ETC的推广。因为我们中国人深信“无利不起早”的“生活哲学”。从这个角度说,必须尽快叫停地方政府直接摊派ETC指标任务的做法,同时对包括银行抢先替车主注册ETC、发布谣言等采取违法犯罪手段推广ETC、抢占ETC市场份额、完成办理ETC指标任务的行为依法处罚,不能放任自流,听之任之。

事实上顺利推广ETC,关键是要让广大车主信任ETC,这需要让广大车主看到办理ETC实实在在的好处,让车主看得见实惠和方便,而不是通过歪门邪道走捷径。这既要确保ETC优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又要保障ETC用户账户安全,降低账号安全风险,打消车主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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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推广ETC不能偏离法治轨道 2019-12-17 2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