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慧
2019年12月11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深圳市法学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指导,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主办的“Legal+2019·跃:法律服务Next”在深圳召开。本报作为媒体支持单位参与报道。
本次峰会的主题是“跃:法律服务Next”,峰会主办方希望通过汇聚法律服务各界的践行者和研究者,通过探讨法律服务技术赋能行业、惠及社会民生的无限可能,达到打造法律服务业的共识广场与见证之地的宗旨。
本届峰会由深圳市法学会副会长吴力夫主持,司法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姚雄森致辞,斯坦福大学CodeX法律信息中心联合创始人兼执行主任罗兰·沃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等嘉宾出席峰会并发表了主旨演讲。
法律科技助力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姚雄森在致辞时表示,今年的6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中强调要创新公共法律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要求加强科技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科技信息化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驱动、引领和保障作用。而今天Legal+2019站在法律+科技的最新前沿进行交流,充分展示出了我们紧跟法律发展的步伐,走向法律科技最前沿的决心和信心。本次峰会的主办单位上海百事通公司多年来也是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与广东、江苏等省份的司法行政部门密切合作,有效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让法律科技为公共法律服务做出了最实质性的行动。
构建智慧法院协作生态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在本次峰会中也针对深圳智慧法院建设经验进行了精彩阐释。胡院长表示,深圳智慧法院的建设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第一阶段。在这一个阶段,相信全国各区域智慧法院都发现了众多亟待应对的痛点。
针对众多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胡院长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建议,他希望智慧法院方面可以灵活自定义,解决有特色的业务需求,从而建设和管理一个多方参与、安全、高效的智慧法院协作生态圈。期望未来法律科技相关的各类企业都可以针对性地发展具有各自特色的产品加入到智慧法院这个协作生态圈中。
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多元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表示,公共法律服务的第一属性首先是公共,社会的多元主体可以进入公共法律服务的公共产品生产,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我们要理解公共性可能是服务最多的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方又是非常多元,既可以有公共财政支持的公共服务产品的生产,也可以由公共财政购买的专业服务提供的产品,也可以由我们公司化运作的产品生产商完全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为社会提供的专业服务。
科技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认为,法治和公共法律服务是社会治理最重要的一个力量和一种方式。在治理当中还要立法,司法行政、执法,还需要全覆盖,需要更多的律师参与其中。公共法律服务并不是我们讲的低廉、劣质的,我们要的是高品质、便捷高效的。广东省的12348平台就是法律与科技结合的一个重要产品。平台实现了一周七天24小时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已为至少200万人次服务,满意度达95.5%,可以说是实现了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降低社会成本
华中师范大学杨凯教授则表示,基层的社会治理还有基层的矛盾化解目前还是一个难题,矛盾凸显比较多,呈现的方式也不一样,法律科技可能成为破题的关键。融合法律科技的赋能或许会使基层矛盾化解,基层社会纠纷的解决走上一条真正法治化道路的捷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既是一个社会治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型,同时也是一个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供给侧改革。现实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非常大,这个需求可以通过科技的赋能,法律+科技两者结合才能更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应该是高端的法律服务,是把整个社会成本降下来的法律服务。
在“普惠: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多方参与”与“精准:技术赋能法律服务的现状与未来”两个议题阶段,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CEO冯子豪,天椒法务集团董事长罗昌平,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终身教职教授吴旭、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博导、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院长王晓阳,荷兰莱顿大学数据科学中心理事会主席、荷兰皇家科学与人文学会会员亚普·凡·登·贺力克,北大法宝创始人、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赵晓海,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首席法务官施俊侃,华大基因董秘、总法律顾问徐茜,林余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曾任工商银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余沛恒等嘉宾亦参与探讨。
当天下午,四个不同主题的分论坛同时开展。与会嘉宾主要围绕“科技图景:法律区块链与人工智能”“变革升维:企业法律服务Next”“技术跃迁与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一席谈”“信息化与市场化:法院诉讼服务改革路径探讨”等多个主题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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