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朱静亮
很多当事人来咨询,迫切希望律师同意他们的观点,而不是听到律师专业的分析和判断,这就完全弄错了律师的作用。
最近碰到这样一个咨询,当事人问,自己的房子拆迁了,要不要分给户口本上另一个人钱?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判断那个人是不是“同住人”,也就是说,是不是实际居住了一年以上。
他拍着胸脯跟我说:他们从来没住过!朱律师,你放心,我问过好几个律师了,都说不用分给他们钱!
你说他们没住过,有证据吗?
梳理他的回答,除了提供了几个老邻居“有瑕疵”的证人证言之外,根本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相反,倒是他在当年向派出所申请分户时,写明了双方都住在里面,因为两家一直住在一起,孩子长大了,不能同门同户出入,所以申请分户。
他还曾写过一张字条给对方,表明同意分给对方动迁利益。这两个证据等于完全自认了对方居住的事实,也同意分给对方动迁利益。于是我判断,这个案子基本上就没得打了,胸脯拍得再响也没用。
我发现很多当事人来咨询,迫切希望律师同意他们的观点,而不是听到律师专业的分析和判断,这就完全弄错了律师的作用。
希望当事人明白,一味附和你的律师,并不是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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