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社会

上市公司违规“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提起公诉

本文字数:319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获悉,该院依法以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对任某某、林某某、秦某某、盛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该案系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违规信息披露犯罪案件。

经查,2015年10月,为虚增上市公司业绩,经时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任某某决定,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某某,财务经理秦某某及某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盛某实施,将已由他人完工的工程收入违规计入公司三季度报告,并对外披露,共虚增利润1063万余元,占同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1.35%,虚增净利润797万余元,将亏损披露为盈利,依法应当以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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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 上市公司违规“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2020-01-14 2 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