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胡明冬
本报讯 临近春节,以老年人为目标的保健品诈骗案件进入多发期。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以老年人为主要诈骗对象的刑事案件,经二审维持原判,徐某等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查,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间,被告人徐某等人与冒充中华预防医学会主任等身份的讲师被告人革某、进行虚假身体检测的检测师被告人高某、冒充361部队医院副院长等身份的讲师被告人李某合作,雇佣主持人、咨询师等工作人员,通过发传单、拨打电话等形式,以赠送小礼品等为诱饵,将老年人诱骗至指定场所,以讲课形式对涉案产品做虚假宣传。
同时,徐某等人以所谓国家补助、国家重点工程补贴的名义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授课后被告人安排被害人到没有专业知识的所谓检测师处,使用虚假检测仪器编造出被害人免疫力低下的结果,再由所谓咨询老师为被害人做检测分析继而推荐“伊康牌初乳胶囊”“肽神压片糖果”等涉案产品,在被害人以高价购买并无被告人所宣称的保健疗效的涉案产品后,被告人为掩人耳目又将产品外包装拆除,以此获取非法利益共计68万余元。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老年人缺乏辨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被害人钱款,直接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利,依法应认定为诈骗罪。法院综合考量23名被告人的分工以及主从犯等其他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以诈骗罪被判处10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相应刑期及罚金。
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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