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综合

长宁:出台应对疫情帮扶15条 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不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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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和规划要求的企业,缓解暂时困难、共渡难关,全力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记者昨天了解到,长宁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已出台,政策包含金融帮扶、税费减缓和产业扶持、援企稳岗、加强企业运营支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注意到,长宁区帮助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加大企业专项贴费、贴息扶持力度。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企业,提前全额补贴融资担保费。

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符合条件的相关中小企业,实行3个月租金减半;并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

多措并举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

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便企服务作用。有关开办企业、证照办理、涉税缴费、劳动关系等涉企业务,鼓励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前往实体服务场所次数。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判,提供互联网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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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2 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不视为违约 2020-02-07 2 2020年02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