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维权热线

合租房屋出现纠纷 没签合同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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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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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勇

刘小姐和其他人一起合租了一套三室一厅,押一付三,房租4人分摊。房东收房租的时候只找室友B,租房合同也是室友B与房东签订的,而包括刘小姐在内的其他3人既没有在合同上签过字,也没有与室友B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前段时间,室友C因个人原因准备退租,在退押金的问题上与室友B发生了纠纷。室友B觉得自己并不是二房东,如果C要退租金只能找房东。而房东表示,自己只和B签订的合同,具体的其他问题不愿参与。

此后,室友B与房东私下达成协议,C走后如果没有找到新的房客,将由刘小姐和其他室友一起分担多余的那部分房租。刘小姐对此完全无法认同,但既没有相关的协议,也没有签过合同,只有交房租给B的转账记录,对如何维权陷入了迷茫。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刘小姐和其他室友通过共同租借房屋、平摊房租的事实行为,实际上履行了口头合同约定。现室友C提前终止合同,室友B又擅自更改各自平摊的房租,均违反了口头合同约定。刘小姐应及时固定相关的证据,与室友B和室友C先行协商,如协商不能,则建议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事由】

刘小姐等4人一起合租(房租是2000+2000+1000+1000)了一套三室一厅,押一付三,每个月合计6000元,合同签订了1年。这套房源是室友B找到的,所以房东只找她收房租,其他3人则各自把房租交给室友B。但刘小姐等人并没有在租房合同上签字,也没有和室友B未签订任何协议。

最近室友C在交房租的节点因个人原因想退租,在退押金的问题上和室友B产生了纠纷。室友表示自己不是二房东,没有义务退对方押金,但是房东表示“自己只管三个月找B收18000元的房租,至于B怎么向其他人收费自己不管。”室友B觉得这样太不公平,自己吃了大亏,这意味着不但要付给C押金,C走后如果没有顺利招到房客,还要负担空房租金。于是,室友B交给房东12000元,并和房东商量好按2个月房租算,然后通知刘小姐和另一个室友D,说“用你们的钱补退租室友的空”。

刘小姐按之前口头的约定交了3个月6000元的房租,结果只按2个月算,这也太不合理了。刘小姐只是与室友B有转账记录,没有其他更多的证据。这种情况应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大房东和室友B之间有书面合同,刘小姐与其他几位室友之间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意味着刘小姐等4人从未订立合同呢?

上海想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瑶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合同不但有书面形式,也有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崔瑶律师表示,刘小姐等4人约定共同租赁一套三室一厅,并一致同意由室友B与大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4人明确了租期以及每个人平摊的房租,可见4人已就委托室友B与大房东签订房屋租赁事宜,以及后续房屋租赁的主要内容均已达成协议,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他3人也已通过共同租借房屋、平摊房租的事实行为,履行了4人达成的口头合同约定。

现室友C提前终止合同,室友B又擅自更改各自平摊的房租,均违反了口头合同约定。崔瑶律师建议刘女士团结室友D,固定转账记录以及4人就房屋租赁事宜的聊天记录,与这两位室友进行协商,如协商不能,则建议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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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3 合租房屋出现纠纷 没签合同如何维权 2020-02-11 2 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