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律师释疑: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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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峡导报》报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多家公司主动宣布减免旗下物业的租金,多地政府也呼吁对中小企业适当减免房租。但是,如果出租人没有主动减免租金,作为承租人能否要求减免租金呢?记者近日梳理了涉疫经济纠纷的几个常见问题,请律师解疑释惑。

房租该不该减免?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认为:首先应审查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对“瘟疫、传染病”等突发重大事件的约定,有约定的情况下应优先按照约定。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条款,符合相应情形的,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其次,若合同中没有针对上述情形的约定,对于政府明令暂停营业的相关行业,此时疫情易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出租人应当全部或部分减免停业营业期间的租金。

但对于政府要求需持续经营的相关行业,不论承租方是否持续经营或者自行停止经营的,出租人均无须减免租金。

对于政府仅是采取管控措施、未发布停业禁令的相关行业,虽然承租方可以持续经营,但其持续经营或使用同样受疫情影响而导致收入锐减,或者租赁的场所正常使用受到较大程度限制,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出租方可以适当减免租金。

另外,对于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住宅房屋,因居住的合同目的不受疫情的影响,出租人无须减免租金。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房租能否减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第三,如果因为疫情防控要求遭到隔离,但租户依然住在里面,则减免租金的主张一般不能成立。另外,对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厦门市政府已出台了“租金1个月全免、2个月减半”的特殊政策,并鼓励其他业主给予租户适当减免。本减免政策并无其他条件要求。

解约损失谁承担?

福建法森律师事务所黄景仁律师认为:根据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如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则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并向对方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履行上述的证明义务,以减小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如果另一方收到通知后由于未采取措施造成的扩大损失,则损失不应当由合同解除通知方承担。因双方对合同解除都没有过错,如果一方损失过大,根据公平原则,另一方应适当承担部分损失。

旅游合同可以解除吗?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陈弘毅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受此次疫情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旅行社、旅游者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根据《旅游法》第67条规定,第一,旅游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第二,如果合同解除,关于旅游者支付的费用,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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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律师释疑: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免吗? 2020-03-02 2 2020年03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