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感谢你们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我有机会回报社会,在抗疫期间担负起医疗企业的社会责任。”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高苏山收到了一封感谢信。来信人李某说道,自己回归社会后,在疫情期间积极投身抗疫事业,已向多家医疗机构捐赠了价值120万元的医疗设备及紧急物资。
2016年3月,被不起诉人李某在经营上海某医疗器械公司期间,为非法抵扣税款,在无相应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张,非法抵扣税款58万余元。2019年,该案案发,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补缴了全部非法抵扣的税款。
青浦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李某经营的医疗器械公司系民营企业,年纳税额数千万元,且参与多项国内外合作研发的生产项目,并热心公益事业。2019年12月,青浦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最终依法决定对李某相对不起诉。
2020年1月,该案承办检察官高苏山对被不起诉人李某进行电话回访,勉励他守法经营。
不久后,疫情暴发,李某主动承担起医疗企业的社会责任,迅速向武汉、温州等重点疫区的数十家医疗机构捐赠医疗设备及抗疫物资,共计价值约120万元。
同时,李某积极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在做好企业防疫的同时有序复产复工,加班加点生产空气灭菌设备等疫区急需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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