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庭审

“注销人”流落街头要求合法“复活”

法官上门开庭,撤销“死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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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志成法官将判决文书交到梁先生手中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雨堃

本报讯  俗话说,人死不能复生,然而,从法律层面上说,宣告死亡≠实际死亡。梁先生在与家人失联十多年后重返上海。流落街头后,热心市民报警竟发现“查无此人”。

根据疫情期间管理规定,他和闻讯从宁波赶来的母亲崔阿婆被安排至酒店隔离,此时,如何尽快合法“复活”成为梁先生最迫切的需求,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通过快速立审,帮助梁先生恢复身份。

梁先生于2005年12月离家出走,十多年来从未与家人联系。

今年1月11日,他搭乘朋友的车从外地返沪,但仍未联系家人,开始了露宿绿化带的流浪生活。社区居民发现后随即报警,经核对住址属长宁区新泾派出所,后被送至新泾派出所。

一盘查,梁先生的信息竟然显示为“死亡”!警方根据户籍地信息查到了其母亲的联系方式。接到民警电话后,崔阿婆第二天便立刻从宁波赶来上海,到派出所安排的酒店与儿子见面。原来,梁先生自幼性格内向,父母长期在外地,他和奶奶在长宁区居住,直到1996年和他相依为伴的奶奶去世。

2005年,梁先生萌生了去外地找工作的想法,随后便和家里人断了联系。

崔阿婆称,与儿子失联多年后,分别于2017年10月来上海长宁法院申请宣告梁某某失踪、2018年6月申请宣告梁某某死亡。上海长宁法院遂依法判决宣告梁某某死亡。

因事发疫情期间,新泾派出所安排母子两人居住在北新泾一酒店内居家隔离。梁先生的突然出现让一家人在惊喜之余也产生了焦虑——毕竟,没有身份寸步难行。

于是,他们向法院热线求助,要求撤销宣告其死亡的判决。

3月4号,上海长宁法院法院接到了梁先生的求助。考虑到疫情时期的特殊性,为充分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合法诉权,及时解决当事人恢复身份的迫切需求,特殊时期特殊办理,法院当天即组织力量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副庭长齐敏音法官为梁先生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现场进行诉讼指导和立案材料审查,并将立案材料带回院内当即予以立案。

和齐敏音法官一同上门的还有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耿志成法官。审判法官的提早介入为做好立审衔接、快速审结案件争取了时间优势。

立案后的第二天,耿志成法官直接上门开庭并当庭宣判,并在第三天将判决文书交到梁先生手中。“我们这个案子依法作出了判决,已经恢复你的身份了,你可以拿这个判决书到公安部门去办理相关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耿志成法官向其耐心解释。

梁先生和崔阿婆对法院的便捷服务和暖心举措表示十分满意和感激,“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梁先生表示,他会抓紧时间办理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今后好好赡养年迈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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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庭审 A06 “注销人”流落街头要求合法“复活” 2020-03-10 2 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