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犯错被无故辞退单位还拒付赔偿金
本人无任何工作上的错误,单位突然让我签解除合同的协议,因经济补偿协商不成,本人不愿意签字,随后被通知不用来上班,工资结算至被告知当日,社保等都已被停缴,工作证工作卡均已不能使用。1个月后单位不承认辞退事实,拒绝支付赔偿金,且以本人一个月未上班为由,违反公司制度,缺勤还要扣工资。请问上述情况中,未和单位签订解除合同协议,能否说明已被单位辞退,如何证明被辞退的事实,自己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 吴先生
【解答】
吴先生,您好!首先,未与单位签订解除合同协议,恰恰说明您与单位并未就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如果您签订了该解除协议,很有可能导致您主张经济补偿不能。其次,对于您被辞退的事实,可以工资结算日期、社保停缴日期,结合单位通知您不用来上班、您与单位协商经济补偿的一些书面证据材料形成证据链来证明事实;最后,对于公司无故辞退您的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疫情期间要求复工不上班将视为离职
我们公司一直在延时复工,没有准确的复工时间,可近日公司突然通知我立即回去复工,并给了我一个可以免费领取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保险,但目前还没有领到该保险。如果不去复工,将把我视为自己选择离职。公司并没有通知所有人复工,只是小部分人,请问我该怎么做?如果不去,公司是否可以让我离职? 张先生
【解答】
张先生,您好!您拒绝复工的原因是什么呢?仅仅因为公司没有通知所有人复工,只是请您等小部分人复工,而让您觉得不公平,因而拒绝复工吗?还是您因疫情受到影响事实上无法至公司复工?拒绝复工的不同理由,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您是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到岗,比如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处于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间,或是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复工的,公司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是因为疫情控制的措施而不具备复工条件,您可以与公司协商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居家办公,或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等方式应对无法及时返岗的困难,但因该客观情况造成的无法复工,您公司是不能按您违纪对您进行处理并辞退您的。但如公司具备复工条件,你也没有正常理由拒绝复工,经劝导仍拒绝公司的复工安排,公司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您惩处,若您已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依法依约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退股但工商没变更公司债务如何认定
我之前与其他两个人一起合伙开了公司,后来退股并签订了退股协议将股份转让给其他两人,协议写明签字后即为转让完成之日,转让后我不再承担股东义务与责任。可现在对方迟迟不去工商变更,加上他们后来出现经营问题,导致公司欠下很多债务。这种情况下,这些债务是不是对我会有影响?如果影响到我该如何应对,我是不是可以根据协议起诉他们,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
白先生
【解答】
白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工商登记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力,但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现您与其他两个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们而实现退股,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对你们三方而言,均应恪守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但因您与他们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善意的债权人。因此当发生公司债务时,一般情况下,应先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或有其他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登记于工商注册的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务对您是会有影响,不过您在依法承担责任后,可依据您与其他两名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而向他们主张偿还。
拍下法院拍卖车辆发动机不符难落户
我通过法院拍卖获得一辆车,提完车后,我前往当地落户时才发现发动机号与车本上的不一致,疑似更换过发动机,无法完成落户。该车辆是否可以退车?若可以,由于拍卖地与落户地距离较远,退车产生费用谁来承担?法院提供的车辆不具备车辆拍卖条件,对消费者造成时间和金钱损失,是否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赔偿消费者? 谢先生
【解答】
谢先生,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二)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竞买资格的;(三)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五)其他严重违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现您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标的物与拍卖财产公示的不一致,损害了您的利益,您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撤销拍卖。因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如该违法系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导致,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如系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但司法拍卖不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不能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
父亲已去世多年房产迟迟未过户
我父亲5年前去世了,家中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由于一直比较忙,而且母亲还健在,就一直没有去办理房产过户。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父亲的。但是最近看到一则有关房产的知识帖子,说如果20年不过户,房子就归属国家了,不知道相关法律是否如此?现在如果要办理过户,好像需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由于老人很多年前就离世了,奶奶的死亡证明已经找不到了,而且没有办理销户。爷爷去世的时候,已经办理了销户。我母亲已经同意过户给我,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才能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呢? 陆先生
【解答】
陆先生,您好!首先,“20年不过户,房子就归属国家了”这句话绝对是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房屋确属您父亲的合法财产,现您父亲去世后,该房屋成为您父亲的遗产,虽未依法分割,但仍属于合法继承人共同的物权,应受法律保护。其次,对于如何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办理过户;另一种是通过诉讼方式确认法定继承人,持法院生效调解书或判决书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无论哪一种方法都需要提交爷爷奶奶已去世的证明,如果您个人无法调取,可以聘请律师至爷爷奶奶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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