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综合;庭审

上海高院发布十起涉疫典型案件

受理涉疫情案件65件 另执结21件

本文字数:1573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3月2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法院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情况。记者获悉,截至2020年3月20日,全市法院已受理涉疫情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15件,民商事案件50件;另已执结涉疫情案件21件。

欠薪公司接到防疫任务,法院如何执行?

上海高院从上述已生效的案件中选取了10个典型案例(刑事3件、民商事4件、执行类3件)予以发布。记者注意到,闵行区居民凌某殴打防疫工作者案、颜某借销售防疫物品诈骗案、金山区居民李某隐瞒重点地区旅行史案等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均在列。其中,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某通用航空救援公司申请延期履行案也获披露。

该通用航空救援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奉贤,在全国多地设有分公司。据奉贤法院介绍,此前,由于重要客户因故与该公司中断合作,导致其经营困难,工资发放也成了问题,仅在奉贤法院,就有12起欠薪待执行案件。疫情发生后,这家公司接到了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的任务,派遣机组人员至湖北武汉一线,多次运输护目镜、口罩、防护服、消毒水等紧急医疗防护物资前往武汉、黄冈、鄂州、随州等地,参与当地抗疫物资救援。

对于12起欠薪执行案件,奉贤法院执行法官主动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公司向法院申请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内延缓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与身在天南地北的申请人逐一电话联系,做好和解工作。经过充分沟通, 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通过“云端”系统在线签署公司延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上海高院认为,疫情防控期间,法院要注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化,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正常经营。该案中,面对紧急抗疫物资运输任务,以及要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法院充分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实现了抗击疫情与保障民生两不误。

已受理刑案15件,涉6个罪名

据上海高院通报,在刑事审判方面,上海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病原体、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已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诈骗、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经营、妨害传染病防治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6个罪名,其中9件已经作出一审宣判(3件已生效)。如:颜某假借销售防疫物品诈骗他人钱财,闵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王某辱骂并殴打防疫工作人员致轻伤,奉贤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李某隐瞒重点疫区旅行史致50多人隔离,金山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成某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75%消毒酒精),扰乱市场秩序,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民商事审判方面,目前疫情引发的民商事案件总量较少,主要涉及房屋租赁、买卖、服务等合同类纠纷。上海各级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互谅互让,努力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实质性化解纠纷,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7%。

执行案件方面,上海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宜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因疫情需要生产加工疫情防控产品的被执行人,依法慎用或调整强制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已经执结的一批涉疫情案件中,上海各级法院通过解除保全、解冻账户、解除限高措施等临时变更方式,许可被执行人恢复生产防疫急需的物资。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但能适应市场需要、尚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协调促成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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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综合;庭审 A05 受理涉疫情案件65件 另执结21件 2020-03-23 2 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