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周静 徐永其
本报讯 狗在给生活带来乐趣的同时,也引来了不少纠纷和案件。近日,金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被告人小均为情所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带走宠物狗,并将狗踢伤。最终,小均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9年10月14日晚上,居住在金山区的小红回家时发现,她饲养了四年的棕色泰迪狗居然在楼下,而且受到了伤害。发现该情况后,小红便马上报警。
2019年年初,小红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男子小均。之后,两人一起吃过了几次饭,在两人来往的过程中,小均对小红产生了好感。交往过程中,小均发现小红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无论是吃饭睡觉都抱在一起。小均感到,这只宠物狗已经成了他和小红交往之间的“第三者”,遂产生杀死宠物狗的想法。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小均翻窗进入小红房间。呆在家里的宠物狗看到平时经常和小红在一起的小均,便没有吠叫。小均遂将宠物狗揣在怀里,骑着电瓶车来到了附近的一条河边,想把狗扔到河里。后来感到于心不忍,但又越想越气,因此一脚将狗踢伤。之后,小均又将狗送回到小红的居住地一楼,然后离开。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小均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向金山法院提起公诉。金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金山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小均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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