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社会

买卖口罩赚差价却走上诈骗路

3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文字数:821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有大量口罩资源的信息,认为有利可图就想着通过买卖口罩赚取差价,岂料计划赶不上变化无法获取口罩,便利益熏心将货款据为己有挥霍殆尽。近日,青浦警方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口罩诈骗案。

2月15日,青浦公安分局朱家角派出所接市民陆先生报案称,其因公司复工复产,需订购一批口罩,2月初,其通过好友推荐,添加了昵称为“兔先生”的微商,他以2.6元每副的单价向“兔先生”购买了20万只口罩,并支付52万元的货款,但付款后迟迟未收到口罩,询问口罩到货情况却被“兔先生”告知口罩被外地相关部门扣押。陆先生便要求退款,对方起初还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但到最后连微信也不回电话也不接了,陆先生怀疑自己可能被骗,遂报警。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杨某的身份信息。3月16日,民警在奉贤区城协路一小区内将杨某成功抓获。后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涉嫌诈骗的不仅杨某一人,为杨某提供口罩资源的严某及介绍二人结识的朱某均涉嫌诈骗。后民警通过守候伏击分别在严某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的住宅及朱某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暂住地将二人成功抓获。

经调查,2月初,严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朋友发了大量口罩货源的信息。严某认为有利可图,将此条信息转发在其自己的朋友圈。后其同学朱某看到此条信息后,便介绍杨某结识了严某。

杨某从受害者处收取货款300余万元,并将其中的260万元转至严某账户。后严某将钱款打给供应口罩的公司后,该公司却称无法提供口罩资源,并将钱款一并退还给了严某。其在明知无法获取口罩后,仍将货款占为己有供其日常开销。

后受害人向杨某询问口罩到货情况时,其仅将28万元退还给受害人,其余钱财被挥霍殆尽。而朱某在明知严某提供不了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仍将有口罩需求的客户介绍给严某从中获利。

现犯罪嫌疑人严某、杨某、朱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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