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
记者4月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获悉,自当天起,将每周一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厅“无会日”,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会议。确有必要在“无会日”召开会议的,需严格进行审批。(4月1日中新网)
百家讲:
文山会海是作风之弊,而且也会加重基层的负担。虽然“无会日”并非是广西首创,但是广西的做法却值得肯定。除去“无会日”,广西还出台了配套措施,将实施精简会议“三法”,即总量控制法、精简流程法、统筹合并法。这是为了控制会议的数量,提高会议质量,从而有效促进会议实效。事实上,整治“会海”并非是一味地消减乃至不开会议,而要在“减量提质”的基础上增强会议的实际效果。所以,精简会议“三法”值得借鉴。
综合来看,整治“会海”并非只明确某一天无会就了事,若没有相应的保障性措施跟进,“无会日”也难以达到实际效果。当然,好制度贵在落实。诚如前述的各项措施,唯有真落地才能够让“会海”得以消弭乃至于绝迹。这其中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不容小觑,各级领导带好头了,精简会议,开出高质量的会议就不在话下。——杨玉龙
“痰”:
3月31日上午,广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东莞市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掉苹果砸伤3个月大女婴一案进行在线宣判,一审判决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93万余元。两年前,年仅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被家人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被一个从24楼落下的苹果砸伤头部,后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经查,苹果是当年11岁的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上掉落的。(4月1日《广州日报》)
百家讲:
当前,城市普遍缺乏应对高空坠物的管理机制,根本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对此类安全风险的重视不够,未将其纳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范畴内进行精准定位和系统设计。对于高空坠物除了从法律上加以威慑之外,技术手段也不可缺。一方面鼓励高楼加装倒向摄像头,对于随意高空抛物的行为绝不放过,不管有没有发生后果,要发现一起就处罚一起,纠正陋习,培养自律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对临街高楼住户的管理。如规定高楼阳台必须加装防护网,这些技术手段都值得推广。
事实上,高空坠物与建筑的建设使用密切关联,从源头强化建筑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是基本要义。一方面,要把强化高空坠物的避险纳入建筑的设计、规划与建设中,完善相关标准,补上安全防范漏洞。另一方面,改善相关制度设计,强化监控设施的配置,明确使用外建筑安装设施设备不得在人员活动垂直空间范围内,完善对高空坠物全天候监控。在此基础上,完善和细化管理办法、执法机制,使城市高空坠物更加可防可控,让高空坠物不再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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