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司法拍卖悔拍竞拍者“痛失”8.8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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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成功拍卖一辆路虎牌小型越野车,该标的物以44.1万元起拍,最后以74.9万元成交。成交之后,买受人陈某“悔拍”,法院依照竞拍规则,将陈某交纳的8.8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

3月16日,云和县法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上挂出了一辆路虎牌越野车,如要参与竞拍,需交纳保证金8.8万元。此次拍卖引来42853人围观,12人报名竞拍。3月17日,居住在温州的陈某以74.9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这辆路虎。拍下的第二天,陈某就付清了尾款。然而到了月底,陈某电话联系法院的网拍工作人员,说自己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无法前往现场看样,现在反悔了,觉得车辆不是自己想要的,希望法院能退还款项。3月28日,陈某向法院出具了书面申请。

法院认为,对于此次拍卖的标的物,法院已将车辆无钥匙、发动机曾更换等已知信息在公告里写明,并在公告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曾于3月13日12时组织现场看样,买受人陈某未参加。最终,法院依照竞拍规则,将陈某交纳的8.8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剩余款项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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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 司法拍卖悔拍竞拍者“痛失”8.8万保证金 2020-04-08 2 2020年04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