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晓丹
疫情影响之下,大多数孩子在家上课,这时候,最心急的就是家长了。除了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职能,还要承担起一部分教师的责任。于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开学?什么时候会学新学期的内容?”
而围绕这个问题,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近日,广西柳州、河北张家口、陕西西安、江苏南京等地公安机关连续破获了多起冒充教师在家长群中行骗的案件。
他们的行骗方式并不高明,甚至如出一辙。先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班主任或当科任课教师,然后发话:“最近学校需要开新课,缺少某某新书、某某资料的家长可以到我处购买。”随后丢出一个收款二维码,收到钱之后马上退群。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等到家长意识到受骗的时候往往为时已晚。日前,教育部针对这类案件,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提醒全国广大家长注意防范,并表示延期开学期间,全国优质教学资源及电子版教材等均为免费提供。
为什么骗术简单,家长却容易上钩?其中又暴露了家校合作中的哪些问题?
“焦虑,是可以卖钱的”
在正常上课的时候,家长群的主要作用是布置作业,提醒一些注意事项,所用不多。而线上开学期间,家长群却是最热闹的。虽然不用每门功课都打卡,但是每天的一个固定时间,同学们做题、读书、背诗、练字的小视频总会刷屏。看到有的孩子已经在学更高难度的题目、有的孩子流利地使用英语为白衣天使加油,有的孩子写作文辞藻优美、字迹娟秀,不少家长心里暗暗着急。
这焦急的情绪一天天累积,总会碰到一个“触发点”。
3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中小学校发出了“学生在家学习统计表”,里面有“家庭学习条件”一栏,调查学生通过网上学习还是通过有线电视平台学习。几乎就是在当日,一张号称是“北京市教委内部聊天记录”的截屏照片迅速刷屏。照片里写着:“疫情愈演愈烈,西城教委已经通知各个小学,让家长们安装机顶盒,以便开新课。开学时间暂时定为9月1日,没有新课本的速到书店购买。@所有人。”
记者随后赶到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新华书店,发现小学课本已经售罄。而在不少网店,小学课本要么售罄,要么涨价。3月25日,北京市教委通过“首都教育”公众号对此进行辟谣。
北京市府学朝阳学校一年级学生家长王娜告诉记者,她就是抢购课本的一员,看到截图第一时间买了课本,“因为不希望课本像口罩那样断货”。随后,王娜也有一些反思,想到这张截图的荒谬之处,“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国家拨款,怎么会让家长自己出钱购买呢?但是看到截图那一刻我就是毫不犹豫地出门买课本,买回来才能踏实”。王娜随后总结,“这就是一种焦虑情绪,这焦虑情绪是可以卖钱的。想到那些在家长群中上当受骗乖乖掏钱的家长,我特别理解他们。希望能有为家长减压的活动,我太需要释放压力了。”
“不要轻易公布班级群”
骗到钱马上就走、绝不流连,是这些骗术成功的原因之一。线上学习期间,家长和教师沟通相对较少,给了这些骗子们可乘之机。案件侦破是否困难?他们能否受到相应处罚?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徐宇翔表示,答案是肯定的,多起案件已经成功侦破。此前,广西警方曾破获此类案件,警方提醒老师、家长们防骗的三条原则,即“不要轻易对外公布班级群,不要轻易拉人入群,不要轻信转账要求”。
徐宇翔表示,网络诈骗犯罪和普通诈骗犯罪一样,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等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曾作出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和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记者查阅此前被破获的此类案件,大多都达到了“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3月10日,广西柳州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嫌疑人获利2万余元。3月1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破获一起获利8500余元的案件。
“家校合作重在沟通”
对于家长群中出现的诈骗现象,北京市101中学原副校长严寅贤很诧异,他认为,只要做好了沟通,骗术一定无所遁形。
“如果家长和班主任之间有充分的了解,那么就会有一定的判断力,对于教师的语言习惯、对于学校相关安排也会了然于胸,对骗子的骗术有一定的免疫力。”严寅贤告诉记者。
当骗子利用漏洞攻破家长群时,不少声音指出,线上家校合作尽管便捷却有弊端,而当年家校合作多采取家访、家长会的形式,面对面交流更为高效。理想中的家校合作模式究竟是怎样的?严寅贤认为,形式都在其次,充分沟通理解才是最重要的。
“家访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在大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每位同学都家访到基本上不太可能。我们可以做到的是经常沟通。有的科目教师需要带好几个班,可能无法对每一个孩子都关注到位,家长可以采取和班主任沟通的方式,多咨询多交流,相信每一位老师都很欢迎。”严寅贤说。
在几十年的从教经历中,严寅贤也遇到过一些学生家长不提重点、滔滔不绝诉说自己的诉求,这样的交流就是低效的。“我们欢迎家长们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可以提前把想说的话列出来,条分缕析,这样沟通更便捷。”严寅贤说。
而且,严寅贤告诉记者,不少学校都有教师会客室,提前和老师预约,就可以到学校面谈,“这样更安静私密,效果更好。”
“总之,家校之间的沟通一定要常态化,所谓骗术就是障眼法,当大家充分了解的时候,就不会被骗子蒙蔽住双眼。”严寅贤最后说。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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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老师潜入家长群 多地家长上当
日前,江苏省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依法惩治以线上教学名义实施网络诈骗犯罪的办案情况,并发布防诈骗提示。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近期,连云港、南京、苏州、常州、南通等地发生犯罪分子潜入微信群、QQ群冒充学校教师或班主任,以疫情期间不能到校现场缴纳费用为由,收取学费或材料费的诈骗案件。经初步统计,公安机关已立案10件,上述案件共涉及受害家长122人,诈骗金额达129831元。
假班主任要收学费
张某某2019年12月期间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通过对QQ群“班级群”“年级”等关键词搜索潜入灌南、张家港等地家长群,通过修改备注名和头像,使用“假班主任”身份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家长交费。在灌南县某小学学生家长群和张家港市某幼儿园学生家长群,共骗取14名家长6090元。根据嫌疑人交代,还涉嫌在江苏常州、山东东营、福建漳州等地使用同样手段进行诈骗9520元。目前,灌南县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2020年2月8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某等2人诈骗一案,移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本案审查批捕时正值新冠疫情防疫期间,多数教学通过网络进行,班级群成为学生教育中沟通联络的重要桥梁。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等2人行为构成诈骗罪,已经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在疫情防控期间,该行为具有特殊社会危害性,应予逮捕。
群里多了个“英语老师”
2020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使用QQ进入南京某小学英语复习群,并将自己的QQ昵称、头像更换成与任课教师相同的样式,随后在群内冒充任课教师发布“受疫情影响,需要参加网络辅导课并缴纳辅导费”的虚假消息,要求每位家长扫描微信二维码付款1300元,两名被害人信以为真,分别向嫌疑人转账1300元,共计2600元。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时发现,该嫌疑人账户有大量的资金流入,且账户所进资金关联30余名被害人,共计15000余元,目前已有青岛、余姚和苏州等地受害人在案发地报案。
2月13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15日犯罪嫌疑人于广西被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机关。目前,江宁区检察院已作出批捕决定。
学杂费优惠限额抢?
苏州、常州、南通、镇江地区出现冒充教师混入家长群骗取资金的案件。如南通如皋某诈骗案嫌疑人甚至谎称疫情期间在线缴纳学杂费有优惠价且名额有限,付款后需立刻截图并在群内发布,引发家长“抢购”,单次即骗得13名家长转账33530元。
江苏省检察院表示,上述案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疫情特殊时期的新动向,呈现规模化撒网式进群、潜伏诈骗易得手、诈骗犯罪广隐蔽性强三个特点。犯罪分子改头换面、转移阵地,将犯罪的黑手伸向学生和家长这一特殊群体,他们进群潜伏、伺机作恶、借疫侵财、趁火打劫,受害人群多,涉案范围广。
检察官特别提醒各位家长:
要擦亮眼睛。对家长群中新加入的成员,要及时提醒群管理员,及时甄别核实进群人员身份,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
要谨慎付款。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教育部门推出的网课资源全部免费,学校一般也不收取其他学习费用。如家长群中有发布收取费用信息等,要及时到学校网站核实或与老师电话沟通核实,不要在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上付款。
要及时报案。一旦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江苏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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