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朱珠
本报讯 日前,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冒飞利浦温奶器的案件。经统计至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和袁某共销售温奶器达600余万元。此外,在仓库内还查获未销售温奶器共400余个,货值6万余元。日前,杨浦检方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赵某、袁某提起公诉。
2019年8月,飞利浦公司发现一家名为“荷兰品牌电器”的网店存在以169元的价格销售假冒飞利浦智能恒温温奶器的情况,涉嫌假冒侵权,遂向警方报案。
经调查发现,早在2018年11月,赵某和袁某偶然发现温奶器这类产品销量很好,并且价格差距较大。在利益的驱使下,两人一拍即合,打起了假冒“飞利浦”这一知名商标的主意。
随后,两人在网络上联系到一家生产商,开始批量订制和飞利浦内外包装相同的、没有商标标签的所谓温奶器“白机”,并购买了PHILIPS商标标签。同时,赵某还负责线上推销和联系快递等事宜。而袁某则负责在仓库将飞利浦标签贴在没有商标品牌的温奶器上,并打包和发货。此外,刷销量和处理差评也由袁某负责。
从发货单数量来看,两人的“生意”相当好。“一是因为价格便宜。冒牌的比专柜便宜了近一半的价格。还有就是冒充的非常逼真,贴上标签后,外包装完全就是一模一样。”袁某交代,“生意最好的时候,平均每天发货量在200件左右。”两人毫无顾忌的疯狂“经营”,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直以为自己的行为最多受到的是工商处罚,却不知在已经触犯了刑法。”到案后的两人供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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