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肖芸
本报讯 95后姐弟购买假冒知名品牌首饰,通过“闲鱼”平台等对外销售,总案值达19万余元。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余某和余某彬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2018年4、5月份开始,余某通过微信和闲鱼销售假的某名牌首饰。后来上游的“厂家”林某、傅某等人(另案处理)和余某联系,称他们能直接供货,生产的首饰质量比其他人家要好,价格也可以,一件假项链20-30元,手镯50-60元一件,耳钉35-50元一件。
余某觉得有利可图,决定和对方合作。假冒饰品的外包装、小票、保修卡等,则另外从深圳的市场里直接拿货。
除了在“闲鱼”上售卖外,余某还通过自己的微信号销售假冒的该品牌饰品,“熟客”们会发给余某他们要的假饰品型号照片进行订制,一般一件卖60-80元。
公安机关从其深圳驻地查扣到了大量小标签、小票、保修单、卡片、外包装纸盒、绒布小袋以及外装纸袋、首饰包装盒等物品。根据该品牌公司提供的证明,上述查扣物品均非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同时经过审计,余某、余某彬等人的多个支付宝账户共计收款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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