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张圣博
本报讯 “这标志着我市军地检察机关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第一次有了‘操作指南’!”近日,解放军上海军事检察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和《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意见》两份文件,进一步规范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协作内容、工作制度等,为常态开展军地协作提供依据。
解放军上海军事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协作工作实施办法》除强调军地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处理涉军案件、开展法治教育和人才培养外,首次在协助开展“智慧检务”建设、妥善接收军转干部、归口办理涉军维权事宜等方面作出规定。《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意见》则重点明确了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涉军公益诉讼相关事宜,强调要积极稳妥加强“等”外探索。
同时为确保《办法》《意见》常态落实,军地双方还建立完善了日常联络、案件协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5项机制。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