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本文字数:1143

  “痰”:

去年6月2日晚上8点多,杭州女律师林丽(化名)路过一家酒店门口时,突然从侧面过来一个男人陈某,一记熊抱,搂住了林丽的腰,还胡乱摸了两把。林丽挣脱后报警,警方认为男子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不予处罚。林丽则认为公安罚轻了,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不予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安部门对陈某作十日以上拘留。日前,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双方辩论激烈,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法院没有当庭判决。(5月15日《大河报》)

百家讲:

社会影响谁来定性?不是警方,不是嫌疑人,而是社会公众。这个社会影响不单单指性骚扰给受侵者带来的社会影响,更是指给公众带来的安全焦虑。试想,如果这样的行为都不予处罚,是不是谁都可以在公共场所熊抱女性?女人们还敢出门吗?

司法实践中职场性骚扰的案例不少,但公共场所性骚扰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很少。事实上,公共场所性骚扰和其他场合性骚扰没有本质区别。公共场所不是私密空间,除了严重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外,还涉及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等问题,因此必须予以零容忍。

强制猥亵罪的认定需要有强制的手段,通常指胁迫、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女性遭遇性骚扰,有的属于敢反抗,但是客观条件往往躲闪不了,因此,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所以,司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强制”的理解,以此鼓励受害者站出来追究咸猪手们的刑事责任,更好地保护女性权益。

至于性骚扰举证难的问题,如果只要界定主动性骚扰就可入刑,举证则适用行政法律和刑事法律关系,即性骚扰可上升到公诉范畴,可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受害者的举证责任会小一些。这就需要公安机关正确理解性骚扰的社会危害。  

——丁慎毅

“痰”: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某幼师被指带学生应援明星王俊凯。网传视频中,一名疑似幼师身份的女子大喊“佳佳老师男朋友是谁”“谁最帅呀谁最帅”,一群幼儿整齐回答:“王俊凯”。涉事早教园李姓工作人员回应称,视频中的女子确实是早教园前几年的一位幼师,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5月14日澎湃新闻)

百家讲:

虽然疯狂追星的教育工作者只是少数,但其危害性不容小觑。在私人空间里,年轻教师自己当“迷弟”“迷妹”无可厚非,却不能让亚文化侵袭校园;公私不分、自弹自唱地组织学生为自己的偶像应援,不仅损伤了教师的职业道德,也背离了职业规范。教师组织学生应援偶像作为一种背离社会规范和老百姓期许的失范行为,理应纠偏。

每个人可以拥有多个社会角色,当粉丝和做老师并不矛盾。有学生存在的地方,教师就应该保持对职业的尊重和敬畏,对教书育人充满情感和认同,用专业精神和职业伦理严格要求自己,懂得自律和自制。本末倒置地将学生变成追星应援的工具、将学校变成为明星应援粉丝加工厂,显然需要规训与惩罚。  

——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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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百家讲“痰” 2020-05-19 2 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