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116万元3周执行到位

崇明法院速解武汉药企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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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于思媛

本报讯  去年2月,武汉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与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签订多份《会务服务合同》,约定由文化公司在一定期间向制药公司提供会务服务。制药公司按约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共计116万余元。但文化传播公司始终未按约提供相应会务服务,也未退还合同价款。在与文化公司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武汉制药公司向上海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

今年3月,制药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执行局法官助理沈天伦在与制药公司代理律师沟通后,得知制药公司地处疫情重点地区,正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急需资金周转。沈天伦深知这笔钱款关系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此马上行动,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最终查封文化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全额执行到位,并第一时间发放给制药公司。从申请执行到收到执行款,仅用时21天,这一执行速度让制药公司感到意外。

结案后没几天,沈天伦收到了制药公司委托代理律师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写道:“原认为这个执行案件会因新冠病毒的疫情变得拖沓无期,没想到却这样快速地执行完毕,当事人及代理人都表示非常感动”高效的执行,既得益于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也更需要每一名法院干警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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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116万元3周执行到位 2020-05-20 2 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