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肖芸
本报讯 通过网络结识女方后,有意隐瞒本人已婚状态,虚构履历和工作单位,确立恋爱关系,进而骗取被害人钱款30余万元。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宋某以诈骗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7年2月,家住南京的小李在网上寻找摄影网友时,加了无业人员宋某的微信并开始聊天。一段时间后,宋某频频到南京去看望她,并自称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未婚,在上海的设计院工作,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到了9月份,为了能和宋某经常见面,小李决定结束“异地恋”,从南京来到上海工作定居。此前,这位“男友”称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丢了,共让小李转账给他1万多元。
交往快一年后,小李带着宋某回老家见过了父母,就开始筹备起了婚房,而这期间宋某始终隐瞒了已婚的事实。2018年10月开始,宋某以买房需要付首付、契税、交易费用、中介费等借口多次向小李借钱,小李则陆陆续续转账了大笔钱款。小李与其约好了验房,宋多次以出差为借口予以搪塞。在长期的接触中,宋某的种种行为让小李逐渐产生了怀疑,宋某终于承认所有的文凭、履历都是假的。而此时,小李已经被宋某骗取了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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