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电子劳动合同”值得期待

本文字数:282

  今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允许北京率先开始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

电子合同可以避免合同的损毁灭失以及一方擅自对合同进行伪造或篡改,给单位的用工管理提供了诸多便利,包括查询、检索、分类、归档、续约提醒、履约状况提醒等工作,都可以快速完成。

虽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面临相应的投入和维护成本,但在支付场景都可以“电子化”的当下,“电子劳动合同”值得我们期待。  陈宏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电子劳动合同”值得期待 2020-05-25 2 2020年05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