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
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律师拟向今年两会提交两份提案:《建议完善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立法》和《建议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社区主体及相互关系法律制度》,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经过党领导下的全民不懈抗击,共克时艰,化危为机,取得了决战性成果。疫情过后,无论政治经济,还是社会治理,抑或法律制度,都需要总结和反思。因此,疫情之下,诸如住房、养老、教育、医疗、社区建设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生命题成为了今年两会普遍关切的焦点。吕红兵委员的提案正是从法律层面作出了回答,有着丰实的“含金量”。
在这场疫情中,卫生医疗场域始终处于第一线,广大医务人员与病毒近距离接触,被誉为“最美逆行者”。虽说我国有《执业医师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条文明确的医务人员权益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宣示性条款,在实践中可操作性较低。这场疫情还是暴露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我国医疗制度上存在着某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出现了在保护医务人员权益方面不够完善的“短板”现象。鉴于此,吕红兵委员在拟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强化医务人员基本人身权利保障,将“伤医”行为作为法定加重情形在相关刑事法律中予以规定,避免类似行为重复发生;建立全国性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共享平台,在立法中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将部分政策性规定立法化,增强对疫情防控人员的保障条款;建议修订《执业医师法》,将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具体权利保障明确化。
社区是社会管理秩序的神经末梢,它在疫情防控中起到了“兜底”的重要作用,功不可没。但吕红兵委员在调研中也发现了社区的某些软肋,诸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物业公司不具有约定的配合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权责义务,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存在部分权责重叠,物业公司不能及时回应业委会及业主诉求等等。于是,吕红兵委员建议:应当建立常规状态下尤其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街道、居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协同合作的社区治理模式;明确由居委会及时收集、接收、归纳、提炼业委会的业主诉求,并上报街道进行沟通协调,加以落实;通过立法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权责义务;等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