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路
写下这个题目,笔者想起一件事情,虽过去一段时间,但至今还在脑海回想。
有次,某地乡镇一个社区居委会主任带领居委干部们到小区整治卫生,几个人干了一上午,脸上满头大汗,当他们收工回来,正巧路上碰到某位领导。那位领导见此情景就问:“卫生整治怎么没有发动楼组长、居民代表和群众一起参加?”居委会主任回答:“我们带头干吧。”那位领导说:“居委干部是应该带头,但也要发动群众、领着群众一起干,这样社区治理才会有成效。”
对于此事,初看,居委干部主动作为,包揽活儿,体现出一种身先士卒的精神,值得表扬;然而细想,问题就来了,居民自治作用没有发挥,正如上述某位领导所问话的言外之意——岔子不是出在事上而是方法上。
首先,围绕自治要把握社区特征。我们常说,社区里的事大家议,社区里的事大家办,社区里的事由居民说了算,这是自治的一个显要特征。可是,有些社区依然靠居委会几个人“包打天下”,且不论事做得怎样,单凭其做法,就存在一定缺憾。笔者认为,社区工作者有积极性,是好事,也让人甚为感动;但是,这种“包办”的做法,觉着并不妥当。涉及社区公共事、大家事,还应发动居民商量着一起做、一起干为好,千万不要把群众“晾”在一边,自个唱“主角”。
其次,围绕自治要调动参与力量。曾几何时,居民有事找居委会干部已成为一种自然习惯。若居委会干部能办且办成事、让大家满意最好;若居委会干部办不成或碰到难题,就此“搁浅”,一些居民则会说“这点事也办不好,居委会那些人有什么用”。个别居民还持着“隔岸看风景”态度或扮演“第三方”角色,对社区大事小情评头论足,就是不管我啥事,如同一名局外人。居委会同志则有苦难言。这里面,就有一个核心因素需要领会与掌握,即如何调动、善于发挥居民自治积极性、让社区事变成大家事的问题。
再次,围绕自治要实现文化引领。一个社区由“独角戏”转而成为“大合唱”,关键在于持续推动居民自治,让社区居民以主人翁身份,都“动”起来、“做”起来;不是几个居委干部在那儿用“包”、靠“揽”孤军奋战。从这个角度出发,社区文化就是引领每一个社区成员主动做事、齐心共事、努力成事的“魂”。我们可以结合本社区的地域环境、历史沿革、人群结构、民间风俗、产业发展、社会进步等特点,以确立不同阶段和时期的愿景来打造“本土文化”,通过开展文明创建、社区公益、文艺宣传、自治家园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居民自治水平。
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治理。”所以,推动和创新社区治理,重心在基层、主体在群众。实践中,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仅靠居委会几个干部用“承揽”或“包办”的方式,就能把事办成、办好,这是不现实也不长久的,也是有悖社区治理本质的。因此,从根本上说,还是要在强化居民自治上下功夫,“众人拾柴火焰高”,通过自治、共治、德治、法治的合力作用,还社区一个充满活力的新景象。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