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王艳萍
男子牵着自家的狗在小区里散步,没想到被一只金毛犬咬伤小腿,经医院诊断伤势属于最严重的“三级暴露”,要求对方赔偿3万余元未果,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金毛犬主人陶先生赔偿12000元。
一朝被狗咬 身心俱受创
2019年9月一天傍晚,陈先生牵着自家小狗在小区内散步,突然从旁蹿出一条成年金毛犬扑向陈先生的小狗,好在被陈先生和金毛犬主人陶先生及时拉开。陈先生以为危机化解,不料,金毛犬再次发狂,直扑陈先生,咬伤了陈先生的右小腿,致使陈先生顿时鲜血直流、疼痛难忍。
陶先生见状自知事态严重,等陈先生妻子顾女士赶来后,为二人打车赶往医院。医院诊断陈先生伤情为被狗咬伤,且属于最严重的“三级暴露”,随即给予陈先生对症治疗。陶先生亦赶赴医院,主动提出赔偿陈先生1000元了结此事,陈先生夫妇认为该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双方不欢而散。后顾女士报警求助,警察到场后因缺乏监控视频等证据材料而未成功调解。
次日晚,陶先生又联系顾女士,愿以2000元了结此事,顾女士同意陶先生先垫付2000元,陶先生向顾女士微信转账。未曾想,后续几日陈先生腿部肿胀得愈发厉害,又不得不前往医院治疗。
这一次,医院陆续给陈先生开具了42天的病情证明单,这期间陈先生因无法出工开“滴滴”,遭受不少误工损失。等到陈先生基本治疗结束,联系陶先生继续协商赔偿事宜时,陶先生认为陈先生索赔额过高而一口回绝,陈先生无奈提起诉讼,要求陶先生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万余元。
赔偿未到位 还需继续赔
庭审中,陶先生辩称,当初双方通话中可以反映,此事其已赔付陈先生2000元解决完毕,并提供了当时的录音;且事发次日警方调出现场监控,认为看不清到底是谁家的狗咬伤陈先生,自家金毛犬也拥有正规养犬登记证和免疫证明,因此不同意陈先生的诉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事发是陶先生的金毛犬主动攻击在先,现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或其饲养的狗有故意挑逗、挑衅行为。其次,虽然陶先生遛狗时牵了狗绳,采取了一定防护措施,但并未为金毛佩戴嘴套,此项疏漏正是金毛犬咬伤陈先生的直接原因。再者,陈先生当初并未对伤情引发的人身损害有充分认识,其后续治疗亦属合理,且陶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此前已了结此事。综上,陶先生理应对陈先生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释明,陶先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希望在法庭主持下调解,同时提出愿意在已付的2000元赔偿金之外再额外赔偿陈先生各项损失12000元,陈先生予以接受。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