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老同学通过微信再次联系,本是高兴的事,然而朱先生却因林先生在微信群中提及的“旧事”而被污名,两个老同学再次相见却是在法庭之上。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朱先生和林先生是初中同学,网络普及后,老同学都加了微信群。2019年5月林先生将朱先生拉入23人的初中“同学圈”微信群。然而,两人还因此结下了梁子。朱先生说,林先生在群聊中多次发布不实信息,污蔑他在工作期间钻入女厕所玩,偷盗学校财产并被工宣队员抽耳光,私藏剧毒品要加害他人等。这些话让他的名誉受到极大伤害。朱先生多次要求林先生停止名誉侵害,林先生置之不理。他一气之下退出了同学群,一纸诉状将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林先生赔礼道歉。
对于朱先生的指责,林先生表示,自己提及“旧事”是事出有因,是朱先生在群里乱讲,用外语骂他在先,在群里说朱先生钻女厕是朱先生先骂了自己和父亲。且这些“旧事”都有同学可作证,当时朱先生在学校偷东西,学校在公告栏公示说明,要求赔钱,写检讨。至于藏剧毒品,是朱先生向群里的同学要的,朱先生也承认该物品可能引起爆炸、火灾。林先生还申请同学王先生为此出庭作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先生称林先生申请出庭的证人也在“同学圈”微信群中骂过他,该证人与朱先生有矛盾,不能仅凭该证人的证言即认定朱先生曾因偷窃被学校公告,且不论该情况是否属实,林先生亦不应在微信群中宣扬。林先生在微信群所宣扬的关于朱先生的其他系争情况,亦并无相应的事实依据。因此,法院认定林先生的行为,确实损害了朱先生的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林先生向朱先生书面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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