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63岁的高阿姨被前租客用榔头敲破了头,造成了身心双重创伤,却一直没有得到凶手的赔偿,生活也陷入困境。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高阿姨渡过难关。
前租客挥起榔头砸向老夫妻
2012年,张某某租住在高阿姨夫妻俩的前客堂间,却一直拖欠房租。高阿姨想收回房子,张某某却不愿搬走。后经过法院审判,判决张某某搬离该处房产,支付高阿姨2.5万元房租,租房押金3000元从应付租金中扣除。判决后,张某某虽然搬离,但仍没有将2.5万元的房租支付给高阿姨。
“判决后2年多过去了,我们都没有再联系,直到2014年他又来我家。”高阿姨的丈夫回忆道,“他问我要3000元,他觉得这是当时他交的押金,让我还给他。” 2014年10月2日,张某某花光了身上的钱,便想讨要两年前被法院判决给高阿姨的3000元租房押金。
高阿姨的丈夫想起当天的事心有余悸,“他拿起凳子敲我,我挨了一下摔倒在地。我老婆为了保护我,上前阻止他。张就拿榔头往我老婆的头上敲,把她敲倒在地。我老婆大声喊救命,张就跑了。随后我们打110报了警,民警到场将我和我老婆一起送到了医院里。”
行凶后,张某某带着榔头逃离现场。2019年8月14日,警方根据排摸到的线索,在江西将逃跑5年的张某某捉拿归案。9月18日,案件移送虹口检察院审查起诉。
未及时获赔,老夫妻陷入困境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向被害人高阿姨索要押金纯属无理要求。张某某基于无理要求向高阿姨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身心双重伤害。
高阿姨已年满63周岁,属于老年被害人。承办检察官联系了被害人一家,核实案件相关情况并询问身体状况。
“我就是头顶被砸破了,右眼被打肿了,吊了3天盐水。但我老婆头上被榔头敲破了。”高阿姨的丈夫告诉检察官,高阿姨在接受治疗时伤口处缝了很多针,陆陆续续花了2万6千余元,后续还要继续接受治疗。经鉴定,高阿姨外伤致头皮多处裂创、头皮下血肿、右顶枕部颅骨二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伴少许颅内积气,头皮瘢痕累计长度达16.4cm,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高阿姨的丈夫以摆摊配钥匙营生,夫妻俩经济并不宽裕,且多年未得到张某某及其家人的任何赔偿,夫妻俩恐怕难以维持高阿姨的后续治疗费用。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高阿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第一时间,承办检察官告知高阿姨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引导她提交了《刑事被害人确有困难救助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2019年10月11日,虹口检察院对高阿姨的司法救助申请立案办理。
在审查办理过程中,高阿姨表示想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她对法律一无所知,经济上也无力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得知这一情况,虹口检察院主动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联系,为高阿姨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提供方便,帮助高阿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日前,虹口检察院就该案召开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公开答复会,并邀请法律援助律师参加。答复会上,检察官当场向高阿姨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虹口检察院依据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高阿姨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对她作出救助1万元的决定。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虹口检察院高度重视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成立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持续关注并维护老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这也是2019年10月虹口检察院成立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后,办案中心首次参与的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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