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鸣
明弘治元年(1488)闰正月,时在济州任职的朝鲜儒臣崔溥,因在返乡奔父丧途中遭遇风暴,在海上沉浮十余昼夜后,最终漂至浙江台州府临海县界。起初被误作为倭寇的崔溥及其从人一行,在先后经过基层卫所、府州直至中央的逐级调查审问后,终于洗清嫌疑、确认了身份,在当局的护送下遣返朝鲜。回国后,崔溥奉朝鲜成宗之命,以汉文撰成沿途行记《漂海录》,全文共5万余字,内容涉及明弘治初年的边防、政令、外交、驿递、地理、民风等各领域,其中有关明代法度和司法方面的记载为研究明代法制留下了珍贵的一手资料。
各级官府对这起夷人漂流案的审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在临海县舍舟登陆的崔溥一行,先是被“闻倭犯界”而来的海门卫及桃渚所千户驱至桃渚所接受初步调查。桃渚所是明代倭患最为严重的地区,也是国家的防倭军事重镇。在这里,千户和把总官先后查验了崔溥所带印信等物,让其交代姓名、籍贯、职官、从人情况、行李、船只数量,并详细询问了朝鲜府州、兵粮、产物、诗书、衣冠礼乐、法度年号、朝贡等情况。崔溥知无不言,通过笔谈,一一据实以答,把总官依此初步确定了崔溥的朝鲜人身份。
一行人到达绍兴府后,总督备倭都司、提刑按察使司、承宣布政使司的三司长官,连坐于堂,“兵甲、笞杖森列”,对崔溥进行“三司会审”。在考察了其在桃渚所所作供词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后,三使相进一步讯问崔溥“汝国历代沿革、都邑、山川、人物、俗尚、祀典、丧制、户口、兵制、田赋、冠裳之制”。对此,崔溥以其渊博的学识和谙熟的国情应答如流,三使相“再三会审无异”,进一步确认了其朝鲜官员的身份。
崔溥一行随后被管送至杭州,杭州镇守太监剑走偏锋,先派人来询问崔溥“郑麟趾、申叔舟、成三问”等一干朝鲜名臣的官职,令其“一一开报来知”,欲以此判断崔溥是否为朝鲜文臣。随后,按察司副使前来对其作进一步审问,问及朝鲜的科举制度、文章体格、四书五经之类,在得到崔溥这位饱学之士的详尽回复后,按察司副使不禁作出了“你实读书士”的推断。由此,杭州镇守太监及三司“复审相同”,以崔溥“供词明辨,审知非倭”,议定将其一行送赴北京。
经运河北上,日夜兼程,崔溥一行被管送至京。最后一阶段的审问由兵部领衔。兵部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连坐一厅”。经此前各阶段审问后已基本明确了崔溥一行的身份,于是兵部官员“不复问臣以漂来事,指庭中槐阴为题令做绝句,又以渡海为题令做唐律”。随后,又指着厅墙所挂地图,问其“发自何地,泊于何地?”在得到妥切的答复后,诸官员审验“别无奸细情由”,终于作出了差人护送崔溥一行归国的最终决定。
回顾本案,其关键在于确认崔溥一行人的真实身份,而侦查讯问是古代了解案件真相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在本案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明代一些优秀的官吏擅于运用一定的讯问技巧,巧妙推问,进而对嫌疑人的供述形成准确合理的判断。如崔溥等人登岸之初,守寨官为图功领赏,谎报崔溥一行驾“倭船十四只犯边劫人”,故在桃渚所的审问中,千户官反复就船只数量的问题对崔溥及其从人进行分别讯问,以查证众人的供词间是否矛盾,在得到崔溥“只一只耳”的明确答复后,千户官仍步步紧逼“我边上瞭见倭船一十四只同泊昨处海洋,……你船(另)十三只置之何地?”以进一步进击嫌疑人的防御体系。在崔溥反复申明自己是朝鲜人,“与倭语音有异,衣冠殊制”后,千户官反问“(倭)或有变服似若朝鲜人者,安知你非其倭乎?”并质疑崔溥所带印信、文书等物“无乃以倭劫朝鲜人得此物乎?”而在此后的各级审问中,官吏也始终围绕着崔溥这一朝鲜文臣的身份大做文章,讯问范围涉及到朝鲜的政治、地理、历史、人物、风俗等包罗万象,甚至兵部官员直接令崔溥当场作诗。幸而崔溥以其博洽多闻的学识和儒者的风范说服了众人,使得其一行人“到处皆敬待,饱以餐饭”,并还得到了弘治帝及地方官员的赏赐,最终“空手而来,重负而还”。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