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怀疑老母亲偏心,儿子拒不付赡养费

八旬老人状告一双儿女

本文字数:1129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刘萍  姬晓蕾

因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一八旬老人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执行法官“上门服务”,为老人讨回了赡养费。

八旬老人为赡养费状告儿女

方阿婆今年86岁,老伴走了30多年,身边有一儿一女。长期以来,小女儿林妹的照料使丧偶独居的方阿婆颇感欣慰,但大儿子林明却对自己不闻不问。

2018年4月,方阿婆不慎摔倒,出院后,方阿婆生活无法自理,只得请了保姆,但无法承担每月5000元的保姆费,而此时大儿子却连人都找不到。方阿婆无奈将一双儿女告上法庭,要求林明补付护理费11000元,每月支付赡养费、保姆费4000元,林妹每月支付赡养费、保姆费1000元。

庭审中,林明辩称,2015年底,自己得了癌症,治疗花费巨大,因此未能支付护理费。现退休金仅4000余元,且患病后需继续治疗,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林明、林妹每月各支付赡养费、保姆费1000元;林明补付护理费2400元、承担方阿婆医药费5200余元,林妹承担方阿婆医药费4100余元。林明不服,提起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怀疑被合伙算计,拒付赡养费

限期履行的时间早已过了,林明始终没有履行义务,方阿婆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林明支付赡养费、护理费、医药费等共计21000元。

执行法官找林明到法院谈话,林明表示,因赡养纠纷与母亲、妹妹之间一直有矛盾,一审、二审更加剧了矛盾的激化。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应尽义务,现在你妈妈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全天照顾,她承担不了护理费用,只有找你们子女。你身患重病需治疗,主审法官在判决时已充分考虑了这一点,适当减轻了你的赡养负担。”见林明未搭话,执行法官又说:“你也是有儿孙的人了,如果你有困难,你的孩子不愿承担赡养义务,你会怎么想?”

听了执行法官的话,林明心里有些动摇又有不甘:“法官,我一直怀疑我妹不付赡养费。两年间我从没跟我妈联系过,我总觉得她们在合伙算计我。”对此,执行法官表示,法院将上门探望并了解林妹的赡养情况。

得知真相心生愧疚

4月下旬,执行法官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上门探望了方阿婆。当得知法官除了探望自己外,还要了解林妹的赡养情况时,方阿婆打开了话匣子,她大赞林妹平时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怀,表示林妹承担的赡养义务其实远远超出了每月1000元的标准,这情况不管是邻居还是居委干部都是知道的。陪同的居委干部向执行法官证实了这一点。

当执行法官将上门情况告知林明时,他沉默了,对于老母亲,终于产生了一丝愧疚。前不久,林明到法院支付了9000元赡养费,其余尚未支付的部分,法院通过冻结、扣划其养老金继续执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怀疑老母亲偏心,儿子拒不付赡养费 2020-07-06 2 2020年07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