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陈岚
本报讯 今年1月,一男子老吴因为觉得猪肉价格贵,与摊主发生口角,推搡中将摊主推倒,导致摊主腰背部受伤。日前,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老吴提起了公诉。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老吴有期徒刑9个月。
1月23日下午5点左右,老吴至三角地菜场买肉。“他要求买一块肥肉多一点的猪肉,因为我卖的是白毛猪,瘦肉多一点,他就去了别的肉摊。”一位围观了全程的摊主表示。
老吴随后看上了隔壁叶老板摊位上的黑毛猪肉,黑毛猪肉的市场价要比白毛猪肉贵一些。老吴挑了满意的部位,让叶老板切好上称。
“我切好称完重量告诉他总共23元,他嫌弃太贵了,说不要了就准备离开。但是肉已经切好,我就追出摊位要他付钱,我们因为这件事起了言语上的冲突。”
叶老板追上老吴后,她被老吴用力推了一下,直接撞在了对面摊位的冰箱角上。
经鉴定,叶老板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符合纵向暴力作用所致,已构成轻伤二级。
日前,虹口检察院对老吴提起了公诉。虹口检察院指控,老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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