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金玉良言

出租屋偷拍泛滥,公职人员作案更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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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涤明

7月23日,太原警方通报:侦办郭女士等人被偷拍个人隐私一案中,发现房东王某某多次未经租住户允许,采取秘密方式进入他人住宅,安装设备进行偷拍,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7月25日《山东商报》)

太原这起引发关注的出租房偷拍案告破,恐怕不会让更多租客们感到轻松,偷拍泛滥的年代,人们住进任何的宾馆、出租屋都没有安全感,很多人都患上了“被迫害妄想症”。入室要先侦查有无针孔摄像头,“防偷拍攻略”已成为必修课……这种焦虑不该归咎于现代技术,而应归咎于某些人性之恶。

当地警方追究王某某刑事责任,而不是通常处理偷拍行为的治安处罚,我们应为警方执法公正点赞。当然,王某某的所为与常见的偷拍还有不同,比如作案时间较长、侵害对象较多、偷拍量较大,特别是在租客外出、未经允许情况下擅自开门多次进入他人居住室内,或许还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名。而这个问题上,恐怕是不少房东都需要普法:房屋既租给他人居住,租用期间就属于租客的合法住宅,即便是房东也不可以私自进入的。

而作为受过高等教育、身居国家机关领导岗位的王某某,说他不懂法不足以让人相信,合理的解释应该是,为满足阴暗心理需求而不择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某在策划、操作偷拍女租客这个事上表现得足够“专业”,比如专挑20多岁女生出租、只租给“不爱咋呼的、老实的女孩子”、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吸引经济条件有限的女孩子……其实是颇费心机。而这位王处长在工作上、行使公权力过程中颇有“心机”,有关方面有必要注意到这种细节,认真查一查,王处长除了窥私方面行为不端,是否还有其他不洁“癖好”?这也是舆论关注的另一个重点。

手中有6套房出租,不免让人怀疑,这是不是又一个“房叔”?王处长解释称,有两套是父母的,还有一套是代朋友出租的。后一句疑点不小:身为省厅处长,居然有时间有精力替朋友打理租房业务,处长还能干点正事不?当然,一人打理6套出租房,或可以解释为一种“爱好”,但不管其实际拥有几套房产,是否已如实向组织申报,也是一个重点。

偷拍客要严惩,偷拍问题如何治理,更要引起重视。此次事件发生后,出租屋所在社区表示将联合派出所挨家挨户排查类似隐患。我认为,此举不但有必要,更应成为社区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如果每个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都能培养出一批侦查偷拍的专家,针孔摄像头等工具的潜藏空间势必越来越小,甚至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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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出租屋偷拍泛滥,公职人员作案更要严惩 2020-07-28 2 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