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施迪
本报讯 2013年4月,因急需偿还借款,刘某向李某、蔡某、高某等一伙人实际借款23万元,却被虚垒债务到60万元。随后便是被剪电线、泼油漆、堵门锁等长达6年的“被索债”生涯。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该案作出判决: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3年4月,刘某通过朋友胡某向李某等人借款后,当天下午李某等十余人拿到了刘某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确认刘某向蔡某借款25万元。然而,自此以后,刘某的“噩梦”开始了。
李某、蔡某、高某等人以行规、保障资方利益等为由,要求刘某签署虚高至6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借条,并办理房产抵押及全权委托公证,制造虚假流水,而刘某实际到手仅23万元。
6月15日,银行称有人多次拿着全权委托和公证书要帮他提前还款。刘某调查发现,住房已于4月7日被网签锁定,买受人是某投资管理公司,刘某随即撤销了全权委托买卖房屋的公证。
当天半夜,李某一伙人冲进刘某家,要求其还款60万元,并与刘某父亲发生肢体冲突。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张某等人轮流带着打手上门讨债。并隔三差五采用泼油漆、堵锁眼、砸门、剪电表箱电线、强行换锁等手段反复骚扰。甚至后来,高某起诉刘某要求其还款60万元,最终因证据不足败诉。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刘某付了23万元。为了这笔“说不清楚”的债务,刘某6年来饱受“催债”之苦,无奈只得向警方求助。
普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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