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朋友酒驾,醉汉竟替其开车回家

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本文字数:649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擅文

本报讯  张某和董某饮酒后竟未叫代驾,由张某驾车返回时发生事故。经民警酒精测试后,张某被带走了。谁想,留下的董某竟全然忘记自己也喝了酒,摇摇晃晃挪到驾驶座。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董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2000元。

4月11日晚,张某(另案处理)和董某相约饮酒,酒后张某竟称自己还能开车,于是两人未叫代驾。当张某驾驶轿车直行经过某路段时,与一辆正在路口掉头的轿车发生碰撞。

民警到达现场对张某进行酒精测试时,几人围着从副驾驶座上下来的董某,指责他和张某“怎么那么不当心”。拉扯之下,董某摇摇晃晃站不稳,又打了个酒嗝。

民警测出驾车的张某酒精含量超标,准备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董某自顾自回到车上,脑袋还晕晕乎乎,他心想:“老张要被警察带走了,他的车停在这儿可不行,我得帮他开回去。”于是,董某摇摇晃晃地挪到驾驶座,趁人不备转动了钥匙踩下了油门。

车子发动了,对方车辆的乘客停下了叽叽喳喳的讨论,有两人反应过来,急忙用手去拦,可是哪里拦得住,只见董某驾着车,一溜烟地开远了。董某迷迷糊糊把车开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回到家后倒头就睡,直到民警用张某的手机打来视频电话,董某便留在家里,等待民警上门。

董某到案后供述,当晚他喝了约半斤白酒和一杯啤酒,本就迷迷糊糊,平时自己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这才错上加错。经鉴定,董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28mg/mL,达到醉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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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朋友酒驾,醉汉竟替其开车回家 2020-08-05 2 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