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程序员把老东家当ATM机

私吞17万“红包”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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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肖芸

本报讯  利用掌握的支付密钥等关键信息,10个月内盗刷曾经任职的某市场营销公司公众号“红包”近千次,非法获取共计17万余元。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孙某因盗窃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

上海某市场营销策划公司开发了一款APP,在这款APP中,有一个“实景寻宝”活动,即用户可以在关注微信公众号后,通过微信扫码实景场地的标志物,获取上限为200元的红包。为了活动的顺利进行,该公司在微信端存了30余万元的保证金。然而2018年10月,在内部结算时发现,竟然有近18万元的资金不翼而飞。进一步核查发现,从2018年1月起,微信公众号被他人以“不正常”的方式刷了大量红包,这些红包金额几乎每笔都是200元,往往集中在1-2分钟内完成发送,而且进的都是同一个微信号。从交易明细为一堆“无规则”的数字来看,该公司怀疑有人绕过前台认证,直接从后台提取了公众号的钱款,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

经查,所有的“异常”红包进入的微信号与该公司前员工孙某的生日和姓名汉语拼音完全相符。很快,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孙某到案后交代,他原是这家市场营销策划公司的PHP工程师,在离职后的2018年1月,获悉公司之前开发的“实景寻宝”活动已经上线,遂起意利用在职时掌握的支付密钥等数据信息,盗窃公司财物。

孙某使用PHP语言编了一段程序,配合微信官网上的红包端口,使用原公司上班时获取的支付密钥文件,设定自己的微信账号为收款账号,并接入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在远端命令该公众号给自己发微信红包,红包的金额有18.88元、88.88元、200元不等,10个月内一共收到了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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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程序员把老东家当ATM机 2020-08-05 2 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