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A Confession)
导演:保罗·安德鲁·威廉姆斯
编剧:杰夫·波普
主演:马丁·弗瑞曼 艾美达·斯丹顿 希欧布罕·芬内朗 乔·阿布索隆
制片国家/地区:英国
语言:英语
首播:2019-09-02
集数:6
单集片长:45分钟
又名:认罪/忏悔
剧情简介: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故事围绕22岁少女的失踪展开,警察迅速安排到处寻找,探长凭着经验和直觉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交流时嫌疑人透露出还有另一位受害者,探长当即决定跟随他把那位受害者尸体位置也确定。
回到警局,事情却没有按照预想中的发展,探长被起诉,因为违背了“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嫌疑人只在一宗谋杀案上被定罪,另一位受害者的案子则被束之高阁……
巨大压力之下,“英雄”富尔彻选择了辞职。很多人为富尔彻感到不平:故意杀人事件真实存在,而犯罪嫌疑人不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警察却要因办案程序问题被追究失职责任?发现一个真正的犯罪者,与违反程序法的瑕疵相比,究竟孰轻孰重?
世上没有绝对的常识,只有相对的叵测。对于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人士来说,倘若在犯罪嫌疑人已经主动招供,指认埋尸现场,并事实上挖出尸体的情况下,案件的定性几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以真实事件为背景拍摄的英国6集迷你剧《坦白》,用看似荒谬却又合情合理的剧情,颠覆了法律人惯常的思维模式。更吊诡的是,办案警察亦因为“侦破此案”而遭受了名誉受损、丢掉工作的人生滑铁卢。
焦点集中于《警察与刑事证据法》本身:以约束警察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的“良法”,却异化为放纵犯罪的“帮凶”。即使该法引起了英国首相的关注,但最终,立法机关仍然决定不对该法作出修改。在他们看来,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也当然属于正义的一部分。
不过,在贝基家人不懈的努力下,五年后,新上任的法官认为富尔彻取得的证据系嫌疑人自愿供述,并没有受到强迫,应当予以采信,否则将会对警察办案产生不好的示范效应。最终,嫌疑人重新接受调查,并被改判为终身监禁,给正义的达成打上了一个补丁。
案件虽然了结,但对《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的反思远没有结束。结尾,主持人与富尔彻之间有一段对话:为了防止警察肆意践踏人权,必须要把警察的权力关进笼子,但过于僵化的执行,又将被害人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这是所有人想要看到的结果吗?
抛开限制权力与惩罚犯罪的宏大命题,需要我们思考的是:在法律并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对于贝基一案的认定,为什么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其实正在于司法人员对法律本身的解读。法律从来不是僵化刻板的,而是保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这是由语言的模糊性本身所决定的。从这一角度来看,由于《警察与刑事证据法》所引起的巨大争议,与其说是法律本身所引发的,毋宁说是操作法律的人士的不同见解所导致。
比照现实,值得警惕的是,随着疑罪从无等现代司法理念深入人心,以及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地,办案人员似乎普遍存在着一种保守的固化思维认知。例如,由于盗窃罪是数额犯,在很多情况下,盗窃数额成为认定事实的关键。而实践中这一关键事实往往只有被害人和被告人“一对一”的言词证据。此时,如何认定诉讼两造的言词证据,就成为考验办案人员司法智慧的契机。而这涉及对证据可信度的对比,应该结合双方所处的诉讼立场、事件发生时的客观情况、个人经验等因素来综合判断。避免不加以深入比对具体事实,就轻易按照“疑点利益归被告人”的原则,将被告人的口供作为认定盗窃数额的基础。
又如对权威部门专业意见的过分依赖导致诉讼活动陷入僵局。实践中,由于涉案物品或灭失、或报废等客观原因而无法进行价格认定的案例比比皆是。此时,即使是手机之类的常见物品,办案人员也会因为没有鉴定意见而无所适从。而实际上,通过购买发票、使用年限等书证或者言词证据来实现对手机价值的衡量判断,完全具有可操作性。但是,有的办案人员早已习惯了相关待证事项由特定的证据形式予以佐证,以至于对除此之外的其他证据形式在证明效果上信心不足”。宁愿不追究犯罪,也不能冒着办错案被追究责任的风险,进而滋生出“用常识可以解决的问题,在法律面前似乎都成了问题”的司法怠惰情绪。关键是,这种司法怠惰还往往被遮蔽在疑罪从无的“司法专业化”光环之下,使得办案人员浑然不觉。司法固然需要专业化,但脱离普通人的认知常识而空谈专业化的思维路径,无异于缘木求鱼,不得不引起深思。
(文/张录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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