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因进出小区问题与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发生纠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棍棒对防疫人员进行殴打致伤。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4月11日,齐某与朋友范某在本市某小区门口寄快递。返回小区时,防疫人员薛某等人依照社区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让他们出示随申码和身份证件。齐某情绪激动起来,与薛某等人发生口角,称自己是住户,作势要冲过来殴打他们。此时防疫机动巡逻人员宋某正巧路过,看见争执场面,告诉薛某等防疫人员由他来处理此事。
因为不确定齐某和范某是否小区住户,宋某跟随在两人身后,眼见他们要离开小区,根据防疫管理规定,不能对穿弄堂,于是宋某连忙告诉小区大门门卫,暂时不能让两人出去,并要求齐某和范某证明自己的身份,双方又发生争执,齐某声称等他回家拿好了身份证就来打宋某,随后离开。
齐某回到家中拿了身份证,又顺手带上一根长约1米的黑色棍子再次回到现场,在查验身份证件的过程中,齐某情绪激动谩骂宋某,并抄起棍子顶在宋某胸口,宋某倒地后,齐某又举起棍棒对着宋某打了两下,范某将其拉开,齐某极力挣脱后继续双手持棍,连续击打宋某头面部四下。
经司法鉴定,齐某对宋某使用棍棒进行殴打致其头部外伤伴有神经症状、体表挫伤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经鉴定均构成轻微伤。
检察官提示>>>
疫情防控无儿戏,社区防疫工作人员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千家万户织起一张张防疫安全网。希望市民们主动配合社区防疫人员,做好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社区防疫管理的各项规定,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阻断疫情传播。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任何无视国家法律、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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