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苏双丽
晓芬(化名)是某美业APP平台商家,利用平台“充钱送款”漏洞,通过虚构客户自我交易骗取优惠券,骗得平台推广费10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晓芬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晓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晓芬有着美甲手艺,2018年在某美业服务APP平台注册了一个工作室。一年后她发现平台为了吸引客户到商家进行消费,给予商家一定权限——允许商家为客户设置充值一定钱款赠送一定金额的规则,对于这个赠送的金额,客户可以在该商家进行抵扣消费。
这原本是商家自己让利优惠的营销手段,却被晓芬窥得生财之道,因为平台对于赠送金额并未作出限制。根据商家和平台的分成规则,100元抵扣券如被消费,商家可以从平台拿到80%的分成。假如商家和客户系同一人,商家设置充值1元赠送1000元的规则,那么只要付出1元的成本,虚拟下个1000元的订单就可以轻松收获相当于80元的平台推广费。充值送款的金额越高,收益也越多。
面对充值送款不设限的设置权和1:80甚至更高的收益,晓芬以商家身份设置充少送多的游戏规则,然后以客户身份自我虚拟下单消费,最后再以商家身份从平台提成。为了不被平台识破,她特意申请了几个手机小号备用。
2019年6月至9月期间,晓芬利用这个漏洞,用上述手法,为其店铺设置了充1元送1000元到上万元不等金额的规则,利用自己的客户端账号和申请的小号,以极低的成本获取高额消费券并在自己店铺内虚拟下单,通过频繁虚拟交易等方式获取平台推出的H豆和优惠券,以此骗取该APP平台发放的推广费(抵扣券部分的80%)。今年1月,平台先行给付后盘账时发现异常遂报案。截至案发,晓芬共计骗取该平台公司发放给商家的推广费10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晓芬通过设置规则、虚构交易,骗取平台优惠券进而骗得推广费10万余元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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