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利用平台漏洞,“虚拟跑单”非法获利

19名网约车司机犯诈骗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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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刘晓丽  范婷婷

本报讯  利用平台漏洞,虚拟抢单,不拉乘客,只进行空跑或是利用手机软件模拟跑单,以此套取钱财。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对两起网约车司机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对沈某等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018年,沈某、魏某、李某等网约车司机加入一个微信群,在群内了解到可以利用平台的规则及漏洞进行虚拟跑单,从而赚取公司垫付的钱款。而虚拟跑单就是每次群主在群内发出没有真实乘客的虚拟订单,他们通过私信群主便可在偏僻的地点顺利接单,然后通过不拉乘客的空跑或是利用虚拟定位软件模拟行车轨迹完成订单,从而套取车费。更夸张的是,有些在本市内的单笔虚拟账单显示的打车费都是1000多元,甚至有些竟然高达3000余元。

2019年1月至11月,19名被告人多次利用相同的方式诈骗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但这些被告人还要给群主部分金额的提成,而且他们在空客空跑期间不能继续接单,车辆还要在路上行驶产生油费,也就是说被告人真正到手的钱少之又少,但却因此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静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起案件中沈某、魏某、李某等19名被告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19名被告人均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部分司机以为虚拟跑单骗钱仅仅是道德或违规问题,实际上该行为已经违法并构成犯罪,广大网约车司机一定要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同时,相关信息科技公司应当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监管和技术革新,维护好信息平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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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利用平台漏洞,“虚拟跑单”非法获利 2020-08-17 2 2020年08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