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问与答

本文字数:2558

  集资购买网课学习有人偷录课程营利

我在网上买了收费学习课程,因课程收费过高,个人无力承担课程费用,就联合同学一起集资购买课程。但我与教育机构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有一条是“课堂上录音、录像,一经发现,将在不退还学费的情况下,要求退学。同时还将保留追究本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因为课程是一起集资购买的,我把课程直播给集资购买的人听课,有人偷偷录像并发到其他销售软件售卖,用于营利。现在暂时未确认是谁泄露的课程录像,我担心教育机构追责。想知道如果找到泄露人员的话,我会担多少责任?  马先生

【解答】

马先生,您好!合同具有主体相对性,也就是说合同关系仅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也仅约束合同关系的各方,不能约束第三人。现您与教育机构签署协议,协议中对禁止网课录音录像以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您作为协议中的一方,应当受该协议条款的约束,如果您违反协议约定,无论是您自行录制网课,还是允许他人使用您的账号录制课程,最终录制课程的行为都是以您账号的名义进行的,从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看,是您的账号在违反协议约定,教育机构是有权向您主张违约责任的。虽然您可能觉得委屈,因为录制课程的并不是您,而是您的某一个同学,但鉴于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协议条款不能直接约束到协议以外的他人,因此教育机构也无法向您的同学主张违约责任。据此,您有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的风险。

房产过户未收到全款能否申请查封房子

2019年3月,我以90万元的价格卖给徐某一套房产并且已经过户,周某担保,合同上表明出现任何问题由周某负责。可到目前为止,对方还剩余15万元未结清。徐某称没钱没法继续支付,周某也说自己没钱。我去查询该房产时,发现徐某已经在4月将房子抵押给他人,且抵押金额远远高于实际金额,抵押金额为150万元。我准备起诉他们,请问我是否可提请查封房子?房子拍卖是先还我钱,还是先还债权人,或者说协商?  郝先生

【解答】

郝先生,您好!您可以将徐某和周某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徐某支付剩余房款,并要求周某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冻结两人有关的财产。目前徐某和周某都称自己没有钱,不愿意归还,如果您不起诉,他们很可能会一直拖延不支付房款直至过了诉讼时效,您的权利届时将不再受法律保障。只有您起诉了,才知道结果如何,或协商或判决,都能让您的权利得到保障。

小轿车撞倒摩托车责任未定难下结论

小轿车天黑时在县道上直行超速行驶,路过一个村口时也没有减速。路口并没有红绿灯,对面一辆摩托车突然左拐过马路,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摩托车超载,导致有人员死亡,也有伤残。当时有监控,小轿车打开了远光灯,后方也有一辆轿车打开远光灯,影响了对方摩托车司机的视线。暂未定责,请问这种情况一般判小轿车主责还是全责?  萧先生

【解答】

萧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因此,对于小轿车方承担什么责任,请等待

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即可。

新房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未果业主如何维权

我购买了一套新房。在交房的时候,我找人检查了房子,发现房顶有一条很长的裂痕,从主卧窗户一直到旁边的两个卫生间,且都有漏水情况。现在开发商的工程部维修了三次,还没有修好,导致房子迟迟不能交接到我手上。请问这属于逾期交房吗?我可以向对方索赔吗?  王女士

【解答】

王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由此可见,拒绝收房的前提是不符合质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房屋中具体表现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现您购买的新房具有漏水、裂痕的情况,如果这些情况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即便不是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会严重影响您的正常居住使用,则您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发的逾期交付房屋,您有权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医院误诊为癌症能否向医院索赔

我妈妈因甲状腺乳头状癌淋巴结转移,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做全身CT。CT结果经专家分析认为还患有浸润性肺癌早期,需要做手术。但术后活检结果不是癌症,前后花了接近9万元,还切除了部分肺,造成了永久性损伤。请问出现这样的误诊是否可以向医院索赔?  孟女士

【解答】

孟女士,您好!医院的检查、手术行为是否构成误诊,不是您和我现在就能判断的。如果您认为医院的医疗活动有误,可以持病历资料等书面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您有权根据医疗事故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

身份证被人拿去买车出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几年前,因为讲兄弟义气,我的身份证被一个朋友拿去买车。我没有看见过那辆车,买车人也几年没有联系了,现在也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在网上查了下,这辆车已经过了年检时效。现在人和车都找不到,我是否可以去车管所挂失?挂失后,如果出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朱先生

【解答】

朱先生,您好!首先,您朋友和车辆找不到了,您可以先报警,以固定您不是车辆的实际使用人的证据,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安的帮助尽快找到车辆;您也可以持报案回执到车管所办理有关手续。其次,对于您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您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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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问与答 2020-08-18 2 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