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逐利化、专业化、家庭教育缺失

徐汇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白皮书

本文字数:809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肖芸

本报讯  昨天,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5年至2019年五年以来徐汇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布白皮书,未成年人涉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出逐利化、专业化、家庭教育缺失的特点。

2015年至2019年,徐汇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受理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27件47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人,占68%。32人中,有8人成长于单亲家庭;9人独自在外生活,脱离父母监管;8人自述与父母关系紧张;7人家庭关系正常。

徐汇检察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坚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赃款的未成年人,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联系社工、观护基地等力量对其开展观护帮教,确保不起诉效果。

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徐汇检察院主动深挖犯罪原因,追根溯源,强化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针对案件中暴露的案发单位系统漏洞,提出改进建议,引起案发单位重视,并予以整改落实。

针对该院办理的李某等人敲诈勒索案,该院制定形成《关于建立和规范“网络漏洞”服务平台的建议》的提案,由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案,获《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采纳。

下一阶段,徐汇检察院将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用网教育,编撰《未成年人安全上网手册》,通过市教委向全市中小学下发;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进校开展各类文明安全上网的宣传和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甄别网络不良信息能力。联合区妇联、未保办、社工站等部门,开设家长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上网监护中的作用。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施行网络实名制、网络信息分级制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网络不良信息;督促企业履行《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企业自身防控网络攻击的能力,降低被侵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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